温岭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05 16:40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温岭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服务效能、提升为人民服务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机构。一是调整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了专门的办公场所和人员。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由专人负责受理申请。

2、计划周密,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市府办的工作安排,制订了周密的计划,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和督促工作进度。为使规范工作有章可依,印发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五项配套制度。

3、清理规范,及时公开信息。一是按《条例》要求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是要求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程序;社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进行公示。二是对公开程序进行规范,首先要求各有关科室对应该公开的内容,按哪些是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审核的,哪些是需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哪些是需要分管领导审查的,哪些是需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的,哪些是需要分管领导审查的,哪些是经常性的只需本科室领导把关的,按程序审定后,由主管科室根据有关要求,按批次公开信息。三是建有保密审查机制,对公开前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无失泄密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公开政府信息49条,包括:工作信息42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3条。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在统计局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73家企业的行政处罚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平台分类规划有待细化。今后我局将从制度上规划落实,明确细化工作流程,努力拓宽公开渠道,保障群众知情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岭市统计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