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级部门 > 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工作信息 > 通知公告

关于对所属各法律服务单位2015年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1-15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对所属各法律服务单位2015年度

工作检查的通知

 

市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单位2015年工作开展、落实台州市及本级司法行政系统各项要求以及日常管理的情况,以便于对2016年工作的部署提供参考,定于2016111日开始对各单位2015年度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罗晨黎

成员:法律服务管理科、局法制科有关人员

二、检查对象

温岭市公证处、域内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

三、检查具体安排

见附表

四、各单位检查的重点

(一)温岭市公证处

业务开展、处内部管理。

(二)律师事务所

1.收费标准制定及执行情况。

2.案件质量情况。

3.落实台州市、本级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情况。

4.内部管理情况。

(三)法律服务所

1.合伙制改制情况。

2.收费标准制定及执行情况。

3.案件质量情况。

4.落实台州市、本级司法行政工作要求情况。

五、形式

1.听取汇报。一是单位人员情况;二是业务开展情况;三是各单位的特色工作;四是单位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五是2016年的工作重点、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重点查案卷(程序规范、手续齐全、装订有序等),收结案登记,会议记录,收文登记和文件保管。

3.个别谈话。根据各所情况视情而定。

六、要求

1.各单位需思想重视。本次工作检查既是对各单位全年工作的评价,希望各单位实事求是把本单位情况反映出来。

2.本次检查工作将进行实名通报,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3.各单位必须对全年工作作全面总结。单位总结的重点是:落实各级工作要求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有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等;参加各类公益事业的情况、诚信执业和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有无在执业以外的违法、违纪情况等,各单位的总结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提前发至科室邮箱。

4.对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进行阻扰、不服从管理的,在本次检查中重点说明。若不能说明情况的,那么所主任说明为什么进展缓慢的原因。改制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酌情在考核中作出处理。

 

附件:1.工作检查安排表

          2.律师事务所案卷检查人员名单

 

温岭市司法局

201616

 

 

温岭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1月6印发

附件1

工作检查安排表

 

被 检 单 位

备注

111

上午

大溪法律服务所

浙江民盛律师事务所

 

下午

浙江红大律师事务所

 

112

上午

泽国、商汇、城东法律服务所

 

下午

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

 

113

上午

箬横、新河法律服务所

 

下午

石塘、松门法律服务所

 

114

上午

浙江左源、美品律师事务所

 

下午

浙江台温律师事务所

 

115

上午

太平、城西法律服务所

 

下午

浙江磊鑫、赢正律师事务所

浙江乾衡(温岭)律师事务所

 

118

下午

华鸿司法鉴定所、温岭市公证处

 

备注:欣泰(免检)

 

 

 

 

 

 

 

附件2

 

律师事务所案卷检查人员名单

 

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名 单

台温

蒋正辉、赵  晖、陈  静、蔡驰江、郭春晖、陈素华、陈志愿、陈德友、柳正、林  燕、陈均伟、应祥军、梁  博、郑  超、江  鑫、郭倩婧、程海珍

明权

卓茂才、罗勤方、林鸣华、管伟军、叶长青、金西艇、崔  健、邵颂颂、江轮权、王美清、张琼瑶、乐肖梦、江  挺、洪佳丽、梁丹华、毛一帆、江海勇

红大

林文辉、张小兵、林文彬、王兴波、金千军、陈  峰、蒋龙涯、葛文咸、金丹丹、郑  峰、陈天宇、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