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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5-13 10:35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温岭市教育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了《教育局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三个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我局还与温岭电视台合作,开通“教育时空”栏目,全年播出26期;与温岭日报合作,开辟“教育视窗”栏目,全年刊登24期。开通教育微博,全年发布520条,开通教育微信,全年发布365条。在这些媒体上,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凡是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截止12月31日,我局上传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72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信息产生20日内上传网站并及时将公开目录和纸质材料报送图书馆和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些请示类、业务类、与百姓关系不大的文件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教育局未曾发生有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在加强日常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2016年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2015年,由于经办人对新发布系统掌握不熟练,造成在信息公开时效上有些滞后。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科室协调,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力争及时准确公布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