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1-19 16:58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1231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4年,本机关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紧密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推进公开工作。为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联络员,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高质量地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监方面信息,也为切实提高我局各科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打下了基础。

(二)完善制度,保证工作落实。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在认真编制涉及安全生产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细化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监督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补充或修订,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开展。

(三)拓宽渠道,落实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注重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及时全面地将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安全信息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二是通过会议形式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多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及有关情况。三是通过报纸媒体予以公开。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公告、政策法规等内容,直接通过报纸或电视台进行公开。四是通过公示栏予以公开。对单位内部的人事考核、奖惩、财务收支、招待费用、医院费报销等通过公示栏进行公开。五是完善温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在网站同步公开。

(四)突出重点,全面及时公开。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1、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今年共公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9起。2、公开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信息。今年共发布事故预警信息2件、事故通报3件。3、公开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涉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公布。4、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权力运行信息。今年共公开行政许可结果6次、行政处罚结果11次(共计133件案件)。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自由裁量标准等内容均已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4条,其中:工作信息类81条,行政执法类26条,财政信息5条,补充工作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程序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机关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问题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公开的范围、领域和程度;二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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