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气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8 15:38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的,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18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wl.gov.cn/wc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岭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虎山路14弄1号;邮编:317500;联系电话:0576-86218264、81690812;)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较好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在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等。今年根据民生需求积极改版温岭气象网,公开具有气象工作特色的内容,以及政务公开之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法规、气象证明等。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中国·温岭”网——台州政府信息公开网、“温岭气象”微博和本单位温岭气象网等发布。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在多套电视、日报、晚报、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和电信、移动、联通、96121等通信媒介向社会公众及时广泛发布有关气象信息。

  3、新闻发布会。积极组织召开气象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重要气象信息。

  4、其它公开方式。开展乡镇电子显示屏、海洋广播、气象灾害预警喇叭系统(农村大喇叭)、农业专业大户气象服务联系卡等气象信息服务,并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防台风日、科技周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报纸、刊物、宣传册、宣传卡片等,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14年,截至12月18日,我局共向政府领导汇报16次,其中当面汇报11次;发布气象内参15期;发布气象预警短信86次,共1200人次;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46期,橙色预警信号21期;电视预报发布365次;广播电台预报发布365次;电话、传真、邮件服务256次;96121共拨打365968次;重要气象报告发布17期;天气专报发布9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没有接收到网络、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因此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进一步丰富了公开内容和载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仍存在不足和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4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气象局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状况,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社会关注度高、与公共利益密切的信息发布,使气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做好气象保障服务。

 

 

                                                        温岭市气象局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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