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12-31 14:38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发区管委会根据《2013年温岭市行政执法暨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管委会重点工作安排,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管委会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的总体情况

2013年,公开信息数量达26条,尤其注重政府决策、发民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应急管理措施、统计数据、公选公招、采购招标等重要信息的公开。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市档案局送交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应急管理等三类现行文件原件26件。2013年,管委会未曾接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3年,管委会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2013年,管委会未曾接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管委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新区产生的政府信息。2013年在开发区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7条、公开招录信息2条。

四、平台、制度设情况

管委会专门建有一个开发区网站用于政务信息公开,并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东部新区信息公开工作无任何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东部新区未发生过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开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在质和量上都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成效,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强化了政务公开监督约束制度,提高了机关干部人员的执政水平。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各部门在执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上,宣传力度上,公开内容的深度上等方面做的还不够。

今后一年,开发区将在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上,试推行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上,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上,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上做进一步的工作,为建设一个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良好氛围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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