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2012年温岭市行政执法暨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推行政务公开,按照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的基本要求,以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增强了开发区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
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的总体情况
2012年,公开信息数量达20条,尤其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承包、地块安排、审批用地收费标准等内容列为对外公开项目,把机关干部关心的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接待开支使用情况、干部职工考核奖惩情况等内容列为对内公开项目,并明确公开的要求。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管委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新区产生的政府信息。2012年在开发区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2条、公开招录信息1条。
四、平台、制度设情况
管委会专门建有一个开发区网站用于政务信息公开,并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东部新区信息公开工作无任何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东部新区未发生过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开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在质和量上都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成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内容的深度、工作的规范性等,都需要在今后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中不断改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