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建设规划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12-31 15:29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上级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一、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每一个工作的环节落实到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在各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注重学习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文件精神。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等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调研,将其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并在局系统内推广交流。 

三、做到科学管理,阳光决策。

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涉及经济管理、公民切身利益、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决定。分别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建工局建立例会制度,共同研究决定城乡规划管理事务。局内建立规划例会制度,领导、相关业务科室、法制科集体研究决定。

四、加强政务公开,履行法定职责。

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设立政务公开栏、举报电话,制发办事指南,采取规划公众展示、网上公布等形式公开规划建设信息,扩大市民知情权,让市民共同参与规划建设管理。今年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360条。对规划制定、修改、商品房预售许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购买租住对象确定等均实行公示制度,对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房屋征收等依法实行听证制度。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针对网民质询,及时回复,与网民进行良好互动,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离广大公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数量不多;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量大,专职人员较少;三是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培训力度。梳理、整合政府信息,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度;加强对局系统干部职工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加强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增加政府公开信息的发布量。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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