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温岭经济开发区东部产业集聚区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在规范管理上,在巩固、深化成效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有效的提高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政务公开的实施为提高机关的执政水平、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的总体情况
2009年,公开信息数量达19条,对外公开的项目有:项目批准书、财务报表、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地块安排、征用土地协议书、商业地块出让、项目建设配套费标准、审批用地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收费许可证核准。对内公开的项目有: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接待费、差旅费电话费开支使用情况;汽车修理费、公里汽油费情况;干部职工考核、考勤、奖惩情况;卫生检查考核情况。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们也采取了多样化的形式,今年在大楼里设立了形象窗和政务公开栏,在温岭日报上刊登了政务公开公告,对内公开的一些内容也视实际情况在公示栏上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更加规范统一和不断深化,也进一步促进了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管委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新区产生的政府信息。2009年在开发区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2条、公开招录信息1条。
四、平台、制度设情况
管委会专门建有一个开发区网站用于政务信息公开,并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东部新区信息公开工作无任何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东部新区未发生过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管委会的政务公开工作在质和量上都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成效,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的形式;规范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强化了政务公开监督约束制度,提高了机关干部人员的执政水平。当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各部门在执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上,宣传力度上,公开内容的深度上等方面做的还不够。今后一年,管委会将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和考核上做进一步的工作,为建设一个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良好氛围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