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教育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9-12-23 09:47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温岭市教育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长任组长、业务副局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局内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教育局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三个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凡是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截止12月31日,我局上传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149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信息产生20日内上传网站并及时将公开目录和纸质材料报送图书馆和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市教育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些请示类、业务类、与百姓关系不大的文件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市教育局未曾发生有涉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难以把握。二是公开的及时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主要以兼职管理为主,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公开信息录入滞后现象偶有发生;三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还需通过更灵活有效的方式为公民提供更多、更新的信息。

    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成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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