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镇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4 10:02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温岭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温政办发[2008]24号)的文件要求,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加大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规范、有序运行。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体现,是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所在。因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常落实。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机关各办、各中心、各管理区及镇属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制定下发《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准备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学习,强化宣传

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派专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了《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要求镇机关干部把《条例》的规定融入日常工作中,主动配合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习宣传,在镇机关和各单位普及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制定方案,扎实推进

一是认真梳理,编制目录。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条例》,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滨海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滨海镇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滨海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和《滨海镇政府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编制了《滨海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制定了实施步骤,细化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了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镇机关各办、中心及所属站所按照各项规定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对20031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作了一次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然后通过镇政府网站、受理点、公开栏等途径公开,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查询。各相关办线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时处理新增的政府信息。

二是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为了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们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都要如实公开,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同时为了方便群众行使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将镇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办公地点、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开。

三是主动公开,保证时效。按照《公开规定》的要求,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镇机关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基本不超过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截至目前,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30个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4条。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加强监督制约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我们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一是内部约束激励机制。成立镇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制定《滨海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加强督促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镇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我们聘请了15名由市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村干部、退休老干部担任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建议。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有效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条例》正式实施已有六个多月了,虽然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开展了一些工作,但我们也深感还有很多困难和问题,与《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借鉴各部门和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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