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统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19 09:25 信息来源:温岭市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领导,提供保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一些涉及企业的政策性和工作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发放范围和对象、时间等,从而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我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对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做了详实的规定和要求。在全面梳理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基础上,印发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三项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公开政府信息41条,包括: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17条、工作信息19条、人事信息2条、行政执法1条、财政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无偿服务,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下阶段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借助政府和系统门户网站公示和审批,做好“办事的规则公开,办事的依据公开,办事的程序公开,办事的过程公开,办事的结果公开,办事的落实到责任人”。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08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温岭市统计局 

                                                        2009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