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民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由温岭市民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08年4月,我局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温民政[2008]33号),组长由局长担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同时,又在同年8月,下文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在各科室和下属单位都设立一名专职政府信息联络员,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网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分别下文印发了《温岭市民政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制度(温民政[2008]60号)以及《温岭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温民政[2008]145号)。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将2003—2008年我局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和清理,建立台账,分送到市档案馆、图书馆和办证中心。同时,还将上述信息及时上网进行主动公开,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最后是明确我局的依申请公开点,配备相关办公设施,健全相关制度,制作法律文书,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够完善、公开力量不够、公开载体还不够丰富等。为此,我局将在明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予以完善和提高。
温岭市民政局
2009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