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2026-04-14 至 2026-05-15
征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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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温岭市人民政府修订起草了《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齐宇轩
联系电话:17816596550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附件:
1、《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起草说明
2、《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4日
《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wps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温岭市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岭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的《关于调整温岭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或建议0条。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