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企业服务年”活动
服务措施公开承诺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服务年”活动落到实处,现将全市38个与企业联系比较密切部门的服务承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温岭市纪委
温岭市监察局
温岭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
市发展和改革局
1、建立企业服务联系制度,定期走访联系企业,实行全程动态跟踪。
2、加强对服务业重点企业的宣传。跟踪了解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3、提高项目审批速度。承诺一般项目备案为1个工作日,一般项目核准为3个工作日(法定20天),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议书审批为5个工作日(法定20天),初步设计审批5天(法定14天)。
4、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开展水价和电价执行情况调查,调整不利于我市企业发展的水价和电价政策。
5、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公示和价格检查。利用市发改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编印《涉企收费政策汇编》1000册无偿赠送给重点企业。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企业在价格服务方面的需求,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继续开展清费治乱工作,将国家、省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在2—6月份集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6、为散装水泥供应企业的应收款(资金回笼)做好协调工作。协助新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做好设施设备的选购工作。针对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出现的同行恶性竞争问题,做好企业之间的协调工作。
7、联系省新墙办,帮助浙江以琳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优质GRC板,在联合国难民署非洲援建项目上应用。帮助浙江颂迪建材有限公司整理资料,做好部门协调工作,争取上半年通过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
市工业经济局
1、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项目推进年”活动,深化市领导联系支柱行业及十强明星企业、市级部门联系重点企业和工业重点项目方案。以“服务月”、“突击月”等形式,掀起为企业服务解难的工作热潮。继续开展“百名科长进企业”活动。
2、办证中心工业经济窗口(行政审批科)积极开展办证连线、预约服务、节假日服务、延时服务、缩短承诺时限等便民措施。对全市所有改翻建、加层的“零地”技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由窗口代为申报,并由承诺件变为即办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查等业务的承诺时间均由法定审批时间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担保公司设立审批的承诺时间由20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
3、实施零地技改“555”行动计划。会同规划、国土、消防等部门,在各镇街道召开“零地”技改工作现场审批会,对重点“零地”技改项目进行现场集中审批,开展一条龙办理服务。
4、加强企业家培训工作。组织重点企业家到复旦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培训、就学。举办企业家论坛、沙龙等活动。为八大行业的中小企业管理者开展针对性创业辅导培训。
5、积极破解资金要素制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组建市政府参与、龙头企业参加、较具实力的新型担保公司,大力支持中小担保公司加强运作,着力缓解企业担保难问题。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银企合作活动。
6、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帮助企业组建、申报省级、台州市级和温岭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09年力争创建省级技术企业中心1家以上,省级中小企业技术中心3家以上。
7、推广精益化生产模式,引导企业实施精益生产管理模式。每个主导行业选择1-2个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
8、全力推动企业上市。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完善上市扶持政策,强化上市服务。
9、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会,拓展产品市场。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现状,盯住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展销会,继续组织企业组团参与,打响区域特色产业知名度。
市教育局
1、市职业技术学校与台州阳春机电有限公司开展校企紧密型合作。
2、为企业定期输送技能型人才。邀请企业来校考察、挑选技能型人才,帮助企业在校召开技能型人才招聘会。
3、为企业培训职工。
4、为企业提供技术攻关服务。
市科学技术局
1、积极做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工作。对基本符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一对一的进行指导,帮助完成申报材料的前期工作。
2、做好科技重大支持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联系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对申报企业的产品科技查新工作进行指导。
3、做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对申报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事项的服务工作。
4、做好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工作。对符合国家申报目录的企业,积极联系省级有关中介机构,实地考察企业和产品,做好全程服务。
5、做好申报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项目的服务工作。
市公安局
1、对在建及新开工的重点工程项目,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与许可事项的,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特事特办。主动为
项目提供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服务。
2、建立警企联系制度,指导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积极维护企业周边治安秩序。
3、建立经济犯罪防范警示制度。在侦办可防性经济犯罪案件中,对受害企业所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防范建议书,同时向其他企业和社会公众发出防范预警。
4、公民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周期由原来的60天缩短为30天(交通不便的边缘山区和海岛为40天)。
5、在全市实行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办证时间从5日缩短至3日。为企业出国(境)商务提供急事急办服务。
6、台州市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其项目业主可就近向本市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申报。
7、对企业发生火灾的,简化火灾调查程序,可申请提前解除现场保护,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8、审批爆破作业项目时间,由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缩短至15天内。
9、《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出海船民证》的审批发放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发放。
市民政局
1、针对新办福利企业,联系国税、地税到企业现场办公,方便企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根据企业需求,市福利工业办公室提供到省里代办审批手续服务。
2、对福利企业每月都必须上报签字的资格认定表格,简化相关手续,不再要求企业每月都附带残疾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资料(新增残疾职工的资料除外)。
3、市福利工业办公室会同消防、安全等相关部门,对福利企业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4、对福利企业新增残疾职工的录用,不再要求残疾人到相关医院做身体检查,直接根据残疾证和身份证到市福利工业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5、针对福利企业实际困难,联系国税、地税,及时退返企业减免税。
6、不利用行政职权、不以行政机关或下属事业单位各义,向民间组织及企业收取登记费、年检费、登记证书工本费、赞助费等各种费用。
7、及时查处社会团体等民间组织强制向企业收费的行为。
市司法局
1、会同有关部门为部分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活动。
2、引导、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企业重整重组、防范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各项工作。
3、开展“公证创新服务推进年”活动,公证处积极办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公证。
4、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引导、帮助企业困难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合法的程序和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参加创建的试点企业中,加强职工和经营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市财政地税局
1、积极完善和落实财政扶持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对扶持建筑业、房地产业、服务业发展以及工业企业保稳促调等政策进行不断完善,加大财政扶持、补助力度。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将有关奖励资金兑现到位。会同有关部门包装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补助资金。
2、认真落实税费扶持政策。落实好支持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规费减收政策,集中停征“五费”1个月(企业缴纳部分);从2009年1月1日起,将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从16%降低到12%,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重点抓好困难企业水利建设资金、社会保险费等的政策减免。
3、开展企业减负春雨专项行动。以全国第18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开展“税信天使、情飘万家”系列活动,向全市1500户规模企业征求意见,并寄送“百条税费优惠政策”,主动向企业送政策、送信心。组织“百名税干进百企”,选派100名由业务骨干组成的精干力量,深入到有代表性的重点税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困难企业,建立起一对一的帮扶关系。开展“百名纳税大户评选”,对2008年缴纳税费前100名企业进行统计认定、宣传表彰。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1、对参加市政府组团外出招聘人才的企业,免收进场费和摊位费。
2、企业引进人才的人事代理费按规定为每人每年240元,现减为每人每年180元(其中企业引进的人才集体代理的为每人每年120元)。
3、启动第四期“人才公寓”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进人才提供福利性住房。
4、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积极做好企业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5、降低民营企业人员职称评定门槛,放开比例,加大倾斜力度。
6、继续为本市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高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免费进行职业介绍、求职指导及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7、拟出台更加积极、宽松、优惠的就业政策文件,直接惠及企业和职工。
8、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市建设规划局
1、实施重要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2009年度市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和建设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绿色通道项目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时间5日),实行专档传递、提速办理。
2、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城市建设配套费优惠。 “零地”技改工业项目,经依法批准通过厂房加层、老厂改造等途径提高容积率,翻建和建造三层及三层以上厂房的,不再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新建的技改工业项目,生产性厂房第三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城市建设配套费不再收取。
3、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益,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房地产开发项目、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桩基础工程与上部工程分步办理规划审查手续,出具桩基础定位符合规划的审查意见。
4、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和高层厂房,根据《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修订)》,工业企业的容积率限低不限高。
5、简化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程序。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审查手续,由规划管理所或规划分局按规定直接审查,并加盖规划审查章,无须再到市局行政审批科办理审查。五个街道的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审查手续,到市局行政审批科按规定直接审查,并加盖规划审查章。
6、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报批时,白蚁防治费免缴50%。
市交通局
1、加强效能监察,及时查处损害企业利益的人和事;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快2009年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加速在建项目的工程进度,抓紧新规划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做到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
2、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保护合法营运者权益;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对首次、轻微的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牢固树立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理念,及时为企业提供方便。
3、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对道路的养护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抢修制度,及时清理路面杂物,确保公路畅通安全,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环境。
4、市港航处深入海运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搭建银企合作平台,争取优惠政策,启动企业回归工程。引导鼓励海运企业做强做大,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5、市一级公路征费所保证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免费,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使运送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便捷通过。
市水利局
1、积极配合市政府和市办证中心解决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碰到的疑难问题。
2、涉水项目全程审批提速20%,配合市办证中心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多部门并联审批改革。
3、积极开展办证上门服务、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网上申请等服务企业活动。
4、开展水法宣传周活动,积极为涉水项目报批做好宣传咨询工作。
市农业林业局
1、以企业需求为先,实行中午值班制度,受理企业事项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要当场表态,限时办结。
2、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快审批速度。
3、为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开辟“绿色通道”和报批直通车。坚持做到对项目的论证,推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和好事快办。
4、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出台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让企业享有“知情权”。
5、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对各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力求达到100%满意。
6、深入实施农林科技指导员和农技专家联系结对帮扶制度,主动服务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7、加强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与抗御,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轻灾害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8、开展农业生产事故鉴定,做到有求必应、服务周到,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9、加强对服务承诺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企业和群众的投诉。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1、全力开拓市场保增长。经与企业充分协商,量身定制,排出5个国际性展会作为今年重点支持展会。稳定自营实绩企业500家,培育50家外贸流通企业。
2、用足用好外经贸政策。汇编国家、省和市里出台的一系列外经贸政策,发放到全市外经贸企业。调整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帮助企业解决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船舶保函问题的意见》。
3、进一步健全温岭市贸易壁垒应对与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与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联系与合作,提高对企业投保保费的资助比例。
4、鼓励建立加工贸易孵化促进中心,加速推进加工贸易业务,实现加工贸易出口超亿美元。
5、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今年目标批准设立境外投资项目总数突破100个,中方投资总额超过1500万美元,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超过2000万美元。
6、与海关、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合作关系,继续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的参展业务、外贸知识和应对贸易壁垒等方面培训力度。
市卫生局
1、对审批许可事项实行提速办理。食品卫生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办证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和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办证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2、推行“一线代理办证”。以各镇(街道)卫生监督分所作为平台,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泽国、大溪等12个镇(街道)的办证工作由管辖该辖区的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指定审批许可项目的受理、审查、办证、发证等行政审批许可工作,方便群众就近办证。
3、推行前期介入指导服务。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前期介入指导,在建设图纸设计、施工、装璜等阶段即进行现场指导服务。
4、开展下乡办证、现场办证、节假日审查办证等服务。
5、对下岗工人、外来打工者等为主体开办的小型餐饮店,制订《温岭市小型餐饮业卫生许可最低限标准》。
6、杜绝一切巧立名目的卫生审批办证收费项目,公共场所单位卫生条件现场审查不将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作为前置条件,取消任何形式的审查费用。
7、落实职业病防控措施。深入制鞋业等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指导,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组织涉苯、涉尘、涉铅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市审计局
1、加强对涉企的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对涉企专项资金截留、移用、拨付不到位的现象加强审计,促进整改。
2、对上级部门立项的涉及各级财政资金补助的有关项目,及时审计,争取各级配套资金尽快到位。
3、在审计过程中,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镇(街道)执行落实上级政策情况的审计,防止、及时纠正违规收费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的发生。
4、及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达标的验收、考核工作,以及应市政府要求开展企业财务核查工作。
5、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
1、加大用地推介力度,组织召开工业用地、商住用地推介会,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2、在工业用地出让底价评估时,一概按20—50万区间进行评估;在出让方式上,对达不到公告拍卖报名家数的,可以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3、支持企业“零地”技改,引导企业利用空地、老厂房新建或翻建多层厂房,提高建筑容积率和投资强度,只要不改变原工业用途的,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4、积极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在空间上保障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及企业发展用地。
5、在用地计划指标的安排上要优先保障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及工业企业用地需求。
6、加快项目报批速度,通过“绿色通道”和报批直达车实行特事特办,并落实专人对项目前期工作到农转用、土地征收、供地进行全程跟踪,做好报件的催办工作,达到组件标准后即时报送省、市办理。
市贸易与粮食局
1、抓好行政审批工作。对粮油经营企业前来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的申请,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核速度,并在15个工作日内办复。
2、抓好企业经营许可(初审)。煤炭经营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石油成品油零售、仓储、批发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
3、抓好经营资格备案登记。对前来办理的酒类经营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家电下乡的家电经销企业7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
4、每季定期对重点联系的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粮食企业、养猪大户、蔬菜基地和直属企业开展“五送”服务。
5、落实好蔬菜基地建设设施补贴、放心菜产销补助、连锁超市等项目奖励。
6、利用贸粮信息门户网站、放心菜产销信息网,加强信息采集,加快信息发布。
7、依法开展对生猪定点屠宰、粮食流通、蔬菜基地、酒类流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等的监管。
市海洋与渔业局
1、摘要汇编各类惠企政策,送到企业,并引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
2、加大对优质水产品的宣传推介。继续举办农渔产品展示展销会,组织30家以上水产企业、合作社参展。
3、大力鼓励水产加工企业与捕捞渔船合作,实施“订单渔业”,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理。今年计划推广订单渔业40家企业以上,订单渔产品不少于4个。
4、完成《温岭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修编工作,制作电子图文,为全市规划内水产养殖单位免费提供测绘详图。全面启动全市水产养殖证的换发证工作,为渔用柴油财政补贴发放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市环境保护局
1、提高审批效率。对已作区域环评的东部产业集聚区、东海塘区块入园项目降低环评评价等级,一般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保验收再提速20%。根据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机制,落实重点项目专人负责制。完善行政许可受理、告知、审查、签发和公示等制度,做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审批。
2、加大帮扶力度。对在污染减排、限期治理、清洁生产审核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帮助污染企业解决治污难题,帮助新建、技改企业选好先进环保技术和治污设施。开展排污权交易,解决总量替代问题。
3、降低服务费用。建设项目环评、清洁生产审核、竣工验收环境监测等服务收费按70%收取。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调减的实际,认真核定调减排污费缴纳数额。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行政许可项目,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4、提升执法水平。完善重点污染源联系人制度,定期上门了解企业的环保需求。对受到处罚的企业,帮助做好执法后服务;对限期治理整改到位的,及时验收,使其尽快恢复生产;对因环境违法受到银行信贷限制后已整改到位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通报,帮助恢复环境信用。坚决依法打击偷排漏排、屡查屡犯的严重违法排污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落实“一线工作法”,组织十名局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百家企业、百名安监系统安全员破千家企业难题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积极为企业提供安全服务。
2、继续在矿山、危化、机械(船舶)等行业推行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并将此延伸至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着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标准化宣贯活动。
3、针对市政府公布的2009年度温岭市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其中工矿商贸企业27家),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帮助隐患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完善安全台帐及各项规章制度,争取企业一次性整改到位。
4、将1500张安全知识宣教片光盘发放到各镇(街道)、有关村居和规模上企业,并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5、开展进企业上门培训活动,凡有条件的企业和培训点,根据培训需要,落实“靠前”培训、进企业培训。
市政府办证中心(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1、围绕市政府“行政审批提速年”的要求,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批的协调机制,落实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联合办理工作,在涉及多部门联合审批时,组织相关窗口人员进行联合会审、联合现场踏勘,使涉及多部门审批项目的整体办事速度在原来基础上再提速20%,全面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建设。
2、通过整合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审批办事程序,继续推行连线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举措,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3、抓好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通过制订出台招投标交易制度,打破招投标的习惯做法,实施小额工程招投标差异化管理,简化资格预审程序,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对市重点建设投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使项目尽快进入招投标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4、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相关窗口、科室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五送”服务活动,到镇(街道)开展现场集中办证活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开发项目竣工后且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在收到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部门完成联合验收。
2、项目扩初会审后,主动与建设单位联系,先行到建设地点踏勘,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3、已授权范围的项目,市办证中心人防窗口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做到窗口受理、窗口办结、窗口发证和窗口收费。
4、行政审批工作做到“五规范”,即规范法律文书、规范政务公开、规范办证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监管问责。
5、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全面提速。人防工程拆除许可、人防工程改造许可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人防工程平时利用许可、人防警报设施拆除、迁移许可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易地建设人防工程许可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2、通过新闻媒体、建工网、办事窗口,公开建工办事的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公开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窗口”办事人员的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办事程序和工作纪律,公开监督投诉方式以及按规定应当公开的事项。
3、贯彻省、市出台的建筑市场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所有前置审批一律不另设前置条件;受理、办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投资项目,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办法,为企业做好全程跟踪服务。
4、加强“窗口”单位建设,推行限时办结制,施工许可证承诺1日内办理,企业资质核准在10个工作日(含公示期)办理。同时推行首问负责制,主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
5、受理建筑质量、民工工资、工伤事故等申诉、投诉、举报的,能当场答复就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一周内组织人员调查,1个月内予以处理并回复当事人,如遇案情复杂,处理难度大的可延长至3个月内,并告知当事人。
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1、加强对企业的行业指导。积极帮助旅游区(点)做好项目开发规划,开展创建A级旅游区工作。主动为饭店业投资与经营过程中的各个主体提供服务,为星级饭店建设免费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抓好九龙大饭店筹建前期指导工作。指导我市有实力的旅行社积极探索实行品牌化连锁、网络化经营、规模化发展,开展旅行社创星工作,及时提醒旅行社做好资金风险的管控工作。
2、加强对企业的资金扶持。修改和完善旅行社地接奖励政策,争取出台旅游企业产品线路广告补贴政策。加大景区建设项目资金的补助力度,促进各景区(点)加快基础设施和精品项目建设。加大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力度。
3、加强对企业的人才培养。免费为各企业举办培训班,使旅游从业人员尽快掌握接待礼仪、餐饮、客户服务等行业知识。
4、加强对企业的宣传促销。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和省内外旅游推介会及市政府组织的各种招商会,在中央电视台、浙江电视台、上海电视台等地投放旅游形象宣传广告,邀请省内外电视台旅游栏目拍摄专题宣传片,邀请主要客源地新闻记者来温采风,宣传温岭旅游。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放宽注册登记限制。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根据创业者申请,自主选择经营项目。放宽注册资金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放宽经营场所限制,企业、个体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征得利害关系邻里的同意,并经社区居委会确认后,允许予以登记注册。鼓励农民创业致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一降二免三取消”,即新登记的合作社组成人员由原来的7人降至5人;免收企业名称查询费、免收注册登记费;取消注册资金限制、取消验资报告制度、取消企业年度检验。
2、促进资本有序流转。扩大股权出质登记范围,允许把股权出质给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扩大股权出资登记范围,允许以股权出资的形式新设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登记。
3、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全面推行企业网上登记和网上年检,提供在线填写、在线提交等网上登记和年检服务;放宽年检审计范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200万以下(含本数)的公司,免予提交审计报告;推行企业年检申报备案制,申报备案单位参加企业年检的,申报材料免于审查,年检窗口当场受理并予以年检。
市国家税务局
1、切实转变服务理念。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开设“新办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自动提醒”服务。规范和减少涉税项目的审批和备案程序,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涉税审批及备案登记工作。工业企业出口退税速度平均每月比去年提前半个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企业多缴的税款。
2、正确处理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关系。推行人性化辅导式稽查,一般情况下,年度内对同一企业的税务稽查、纳税评估不超过1次。对在税收征管中发现纳税人应享受而未享受并且未提出减免税申请的,主动送政策上门;对于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理解不全面的,主动进行辅导,引导纳税人用足用全用好优惠政策。
3、深入加强行风建设。实施税务稽查员勤廉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完善“一窗口对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运行机制,提速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时限。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减免、缓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
2、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对药品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20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等重点企业派驻联系员;分镇(街道)派驻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导员,“三员”实行下班时延长服务、休息时约定服务、特需时个性服务的“三服务”制度。
3、科学制订日常监管计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文明执法、规范检查,对GSP跟踪检查、日常监管等项目尽量予以整合,避免重复、多头检查;采取“区别情况、立足整改、教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4、统一公示许可、检查有关事项。强化岗位责任、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岗双职等制度落实。公开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落实廉政、效能和依法行政监察联系点,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每年走访五分之一以上行政相对人,主动接受服务企业监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严格落实中层干部联系名优企业制度、领导分包带点责任制和服务企业考核制度,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上门联系机制。对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承诺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公开,并严格实行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2、对各类行政审批、备案等事项,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凡能一次办结的事项,坚决做到一次办结。法律法规有办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办结;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办结时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的,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3、送检计量器具检测时限由15日缩短至7日,遇特殊情况可当日出具检测报告。对于新实施且影响面大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前1个月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宣贯。
4、推行“一线工作法”,对工作性质相同和检验鉴定周期相近的公务活动集中安排,统一实施,减少进企业频次。
5、健全“轻微违法首查告知整改”制度,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区分一般性违法和故意违法,对轻微质量问题的违规违法经营者,实行首次告知整改。对涉及“三农”企业、公益事业、非经营性等组织单位办理代码登记、变更逾期行为以及逾期时间较短的工业企业,首次发现免予处罚,
6、除安全监察、受理投诉、质量抽检、计量检定和上级统一部署的检查外,对市里确定的重点企业一般不检查;对企业的产品在试生产期内一般不检查;对国家、省质监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重复检查。
7、新办企业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而又暂时未取得正式许可证的,半年内不作违法处理;新办企业在试生产期间,除安全问题外,半年内一般不予处罚;除假冒违法行为外,企业产品包装标识问题首次一般不予罚款。
8、暂停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发证费(含证书费)等6项收费项目,减免监督检验等11项收费项目。
台州海关温岭办事处
1、开通业务咨询热线,为广大进出口企业提供海关业务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咨询服务。(热线电话为:86198508)
2、深入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不断降低规范诚信企业的查验率,即时签发退税联报关单。
3、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商品归类服务,在进出口申报或国家退税政策调整时,避免企业误报造成的违规和退税损失。
4、开展“百企调研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分析运用加工贸易或减免税等国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
5、开展进出口信息预警服务,通过《外贸进出口形势速递》、各种媒体及时向各界传递新政新规和进出口有关信息。
6、深入开展A类企业培育工作,建立A类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强关企联系,提高进出口过程违规风险防范能力。
7、适时组织行业座谈会、专业知识培训会和“量体裁衣”个性化辅导会,帮助企业外贸人员提升进出口业务实际操作能力。
8、推行零障碍服务,开展文明服务之星评比,即时办理单证齐全的各项手续。
9、加强与口岸海关协调机制建设,在企业遇到问题时,主动出面或商请上级、口岸等单位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市供电局
1、供电方案答复时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城乡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3、当电力供应不足,不能保证连续供电时,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限电序位。
4、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5、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内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2小时,报修电话95598。
6、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7、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拆和电力故障报修。
市邮政局
1、实现“省内70城市互寄特快邮件次日递”两大承诺服务时限。
2、加强一体化物流业务的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真正的一体化现代物流服务。
3、为企业提供以数据库商函为载体的商务解决方案,保障中小企业实现一对一地精准营销。
4、加大服务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小额信贷业务规模,反哺地方经济。
5、继续做好普通信函、报刊和包裹等普遍服务,执行全国统一的资费标准,不乱收费,保证普遍服务质量。
人民银行温岭市支行
1、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开展“贴心企业、帮扶发展”活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局面。全年存款新增60亿元,贷款新增50亿元。
2、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有效满足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优化贷款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业企业贷款新增20亿元;全力支持实施“135”大企业工程、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民生工程、重大产业项目,新增重点项目贷款10亿元。
3、继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信贷投入,增加对现代高效农业的资金投入,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动高效特色产业群形成;推动土地流转权、林权、订单及其动产等作抵押担保品的新型信贷产品,解决部分农业企业或农户因抵押担保不足无法获贷的问题。全年新增农业贷款不少于5亿元。
4、积极支持温岭外向型经济平稳发展。规范贸易信贷登记,适当放宽比例控制,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和进口货款延期付汇比例。适当放宽出口收汇远期备案条件,允许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业务提前出具核销专用联,实施进出口收付汇差额核销。落实服务贸易有关政策,简化手续,满足企业合理用汇需求。
市银行业监管办事处
1、把银行业责任年活动与企业服务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信贷有效保增长工作。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中小企业、三农经济、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以及城乡消费需求等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项目贷款范围。深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力争今年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年度新增存贷比应高于60%;对小法人机构尤其是涉农贷款比重较高的机构,允许在年内有条件适当突破存贷比,力争今年农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
2、配合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督促在商业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逐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3、坚守风险监管底线,巩固合规与案防建设成效。变不良贷款考核“双降”为“双控”,督促商业银行控制不良贷款余额快速反弹,争取将不良贷款比例有效控制在去年底水平。继续定期开展监管要情分析和通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筑牢风险防线。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
1、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贷款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全年力争增加中小企业一般流动资金贷款不低于6亿元。
2、对基本面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而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
3、对我行贷款户正常性的贷款申请,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帮助困难企业进行成本分析,合理配置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保理等融资产品,节减财务成本。
5、组织信贷人员对每家贷款企业走访一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金融需求,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6、组织电子银行产品经理深入企业传授电子银行产品使用技术,帮助企业加速资金周转。
7、组织国际业务人员到出口企业讲授国际业务知识,提示风险,选择合适的国际业务产品,帮助企业规避汇率等风险。
中国银行温岭支行
1、充分发挥中国银行外汇业务专业优势,为出口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2、对综合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实行优惠利率,支持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3、主动为企业客户提供银行服务产品组合建议,帮助企业合理理财,降低成本。
4、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满足经营正常中小企业的用款需求。
5、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满足企业创新发展的资金需求。
中国建设银行温岭支行
1、围绕市委市府中心工作,重点对城建、交通、教育等基础设施的信贷投入,重点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对温岭民生工程的信贷投放。
2、积极利用营业网点、《温岭日报》、温岭电视台等平台,及时宣传建行新产品、新业务,让广大企业全方位了解建行业务。
3、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反映和投诉的问题,都要及时认真对待;非职责范围内的,也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会商处理。
4、强化团队的学习力,狠抓员工业务素质,特别是一线柜员、信贷人员、个金人员与客户经理的业务素质,做到客户随问随答。不断完善业务流程,特别是信贷业务,在不违反制度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时间,为企业排忧解难。
5、坚决按章办事,不办人情贷款,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一切业务将婉言谢绝,严把风险关。
6、狠抓行风建设,树立和维护建设银行的良好形象。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
1、努力增加信贷投入,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提高经营效益。
2、尊重客户,使用文明用语,配置大堂经理,为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和引导。
3、创新业务品种,积极开展各类理财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资金管理和结算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实现服务增值。
4、恪守信誉,维护企业正当权益,不无理拒付、压单、压票,为客户保守存款和经营秘密。
5、优质高效,办理业务先外后内,快捷准确,缩短等候时间,不违章操作。
6、严格按照行业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规定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规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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