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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中共浙江温岭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浙江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简称: 温岭新城开发区
机构职能:

  中共浙江温岭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浙江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温岭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发区(园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拟订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规划和产业准入指导目录、项目准入标准和准入管理办法。

(四)负责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五)负责园区内土地的规划、开发、建设、征迁、管理和协调等相关政策处理工作。负责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内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六)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外商咨询等服务工作。

(七)指导监督下属国有公司资产管理、经营开发、融资保障等工作。

(八)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

(九)负责园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和指导园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共同富裕、群团等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管理设在园区的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十)配合镇(街道)做好社会事业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99号
邮政编码: 317500
Email地址: csxqdy@163.com
公开电话: 0576-86225677
监督电话: 0576-86225677
办公时间: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