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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温岭市司法局(温岭市行政复议局)
机构简称: 温岭市司法局
机构职能:

(一)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指导和组织全市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和重大决策审核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五)指导和监督全市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六)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七)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

等工作。

(九)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250号
公开电话: 0576-86222224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