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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温岭市教育局
机构简称: 市教育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市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七)指导、监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统筹继续教育体系建设。

(八)指导、监督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十)负责、指导高中段及以下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研究、编写地方和校本教材,开展教育质量评估。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和省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的总体要求,履行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全市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数据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坚持以群众视角设计教育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强化教育督导职责,强化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到位。


机构地址: 温岭市城西街道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 317500
Email地址: wlsjyjbgs@163.com
公开电话: 0576—81667368
监督电话: 0576—81667368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