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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温岭市202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3 16:28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温民〔20257

 

 

 

关于下发《温岭市2025年度公益创投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

为更高质量地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有效的公益服务,根据《温岭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温民管〔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岭市2025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工作。聚焦服务对象需求,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服务优势,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提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现将本次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起至2025年8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经温岭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公益项目创意须与上述社会组织合作并以该组织名义申报方可获选实施。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两年内无活动异常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建立党组织;

(三)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坚持非营利性;

(四)有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为3A以上的社会组织,有自筹或配套资金的社会组织,上年度在民政部门公益创投活动中被评为优秀项目或市级以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奖项目的社会组织。符合以上优先选择情形的,在项目申报时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范围

申请项目实施地为温岭市,服务对象为温岭市范围内的常住居民;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12个月;优先资助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党建引领或党员参与的公益服务项目;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重复支持。

四、申报类别

(一)老年人福利类

1.老年照料服务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和帮扶援助等养老服务,重点为失独、失能、失智、高龄、独居、农村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

2.老年精神文化类。为老年人提供结对关爱、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文娱体育等养老活动,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丰富老年人健康、积极的精神生活。

3.为老服务支持类。为老年人提供出行、陪诊、助配餐、现代化设备使用培训及辅助操作等一系列支持服务,促进老年人更好融入现代化、数字化生活。提升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为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加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和智慧服务普及等。

4.其他。符合温岭当地发展实际,有利于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具有创新性、推广性的养老服务项目。

(二)残疾人福利类

1.康复与照护服务类。为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专业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康复训练(如肢体功能训练、言语治疗、心理康复等)、健康监测与管理等服务;为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居家照护支持或临时托养服务。

2.社会融入与支持类。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出行协助、社区活动参与支持、社交技能训练、职业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心理疏导、法律咨询与援助等服务;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消除环境与观念障碍。

3.家庭支持与照护者赋能类。为残疾人家庭(尤其是照护者)提供心理减压、喘息服务、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家庭关系调适指导、资源链接等服务;缓解家庭照护压力,提升家庭整体福祉。

4.其他。符合温岭当地发展实际,满足残疾人多层次需求,具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服务项目。

(三)儿童福利类

1.儿童照护服务类。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生活照护,健康管理和帮扶援助等服务;为孤残儿童提供治疗、康复、特教等服务;为流浪乞讨儿童提供援助保护等服务。

2.儿童社会福利类。为青少年、儿童、新居民子女等需要支持帮扶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照顾、精神慰藉、生活帮扶等服务。

3.其他。符合温岭当地发展实际,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具有创新性、推广性的服务项目。

(四)济困帮扶类

1.救助服务类。为低保、低边、特困等困难群体提供救助帮困、综合帮扶等服务;为困难家庭中的失能、残障人员提供专业生活照料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2.专业帮扶类。为低保、低边、特困等困难群体提供专业帮扶,重点为医疗、法律、心理、就业、社会融入等方面提供专业帮扶项目。

3.家庭支持类。为有特殊对象的困难家庭提供喘息服务,针对困难家庭照护者提供照护知识和技能等培训,为困难家庭中的特殊对象提供心理、精神干预,促进其社会融入的服务项目。

4.其他。符合温岭当地发展实际,解决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救助服务,提升困难群体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项目。

(五)其他类

其他符合政策支持方向的社会公益项目。

五、申报材料

(一)《温岭市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二)无违法及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三)申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工作场所、专业团队配备和承接项目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2023年度、2024年度年检合格的记录)等相关佐证材料。

六、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于8月15日前,将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lmjzz126.com,所有纸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如需邮寄,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收件信息:蔡先生,15381823433,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8楼801办公室。

七、评审及流程

(一)资格预审。市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与项目的契合度、基本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资格预审。

(二)立项评审。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评审专家组从项目设计的服务类型、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编制、配套资金,以及申报单位项目执行能力、相关经验、服务的质量标准和成本、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项目公示。经评审通过并按规定审议审批的资助项目,在温岭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

(四)签订协议。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市民政局与受助社会组织签订《温岭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协议书》。

其他事项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已经获得公益创投资金的予以追缴收回,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申报。

(二)项目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资金预算执行,根据“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原则,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三)同一家社会组织在同一项目周期中承接的市级公益创投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两个,目标与产出以及落地区域、服务对象相似或一致的公益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四)申报单位与承办单位存在利益关系的,不得申报当年市级公益创投项目。

(五)申报项目资助资金不得超过“最高资助资金”限额,承诺自筹或配套资金要落实。项目承接时的实际资助资金以公示的最终结果为准。

、联系方式

人:林轶         联系电话:0576-89961730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民政大楼8楼

 

附件:1.温岭市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3.配套资金确认书

4.资金使用和管理承诺书

 

 

 

               温岭市民政局

                              2025723

 

 

附件1

                    项目编号:          

 

 

 

                                              

                                          

温岭市公益创投项目申

 

 

 

:                               

别:                              

:                               

  期: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登记或备案


成立时间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主要业务范围


上年度年检结论


评估等级

    )年( A

执行过的同类项目

(限填三项)

项目名称

执行时间

资助总额(元)










户名


开户账号


开户行


项目团队介绍

 

政治面貌

专业职称

项目分工

联系电话

   






   


















团队人数/党员人数


是否成立党组织


项目时间

 -   年  月

实施区域


受益对象


直接受益人数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宗旨、业务范围、活动品牌、获得荣誉等(限200字)


项目可行性:配套资金、工作团队、活动

能力等(限200字)


项目主要内容:项目

需求背景、受益对象

描述,项目运作方式,项目目标结果等

(限200字)


项目进度安排:项目

实施的主要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和详细资金安排

时间

地点

主要内容

资金预算





























项目解决的主要问题与社会效益

(限200字)

 


项目特色

(创新性、可推广性等)(限200字)


     

资金来源

资金种类

金额(元)

申报资金


自有资金


社会募集资金


其他资金


合计


申报资金预算支出明细

支出明细(仅列支申报资金)

金额(元)

























合计


 

 

项目审批表

报单位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将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评审意见

第三方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审批意见

市民政局审批意见:

经评审专家评审通过,现予以立项

 

盖章:

      

附件2

 

 

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违法及失信行为,不在国家相关行政机关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名单或黑名单中。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申报或实施此次福彩公益金项目期间违反法律或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自愿接受取消申报或承接项目资格等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附件3

 

 

配套资金确认书

 

我单位确认申报书中所列配套资金数额真实有效,来源合理可靠,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执行预算,并自愿接受日常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附件4

 

 

资金使用和管理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温岭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温民管〔2022〕14号)文件及省市相关要求,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专款专用、节俭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项目协议书的约定,不私分、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若本单位在实施此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期间违规使用资金,自愿接受取消承接项目资格等处理,并返还违规使用的项目资金,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盖章

                                   

 

 

 

抄送:台州市民政局

温岭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57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