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969B/2025-1105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泽政〔2025〕19号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发布单位:
- 泽国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19号
- 关联类型:
-
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5〕3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认真落实《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5〕40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报市教育局同意,现就我镇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泽国镇服务产业工人子女义
务教育入学政策8条》,制定符合本镇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遵循“房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区划分
2025年泽国镇区域内小学、初中学区划分不变,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后,对应的学区不变(详见附件1)。
三、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均满三年(房产、户籍2022年8月31日前均已在学区内,简称“房户一致满三年”)。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房户一致满三年”。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可),共有产权人中不得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人;
(2)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单独或三人合计)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且之后一直未发生变更的,房产不作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16年10月12日后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的,祖辈房产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在泽国范围内无房产,且父母一方、祖辈户籍(包括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祖辈)2016年10月12日前在学区内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簿。[2016年10月12日为《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温政发〔2016〕53号)实施日期]。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户籍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016.10.12日前在学区内)或老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2016.10.12日后在学区内)”。
3.经市教育局统筹入学的优抚对象,“优秀”新温岭人、见义勇为受镇级以上表彰的对象,镇专业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在泽国镇消防队伍服务至少连续三年及以上)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以泽国镇发展服务办公室资料为准)、市重点建筑业企业(以泽国镇村镇建设办公室资料为准)、市重点工业企业(温制高办〔2025〕2 号)、市重点服务业企业(以泽国镇发展服务办公室资料为准)的副总经理〔上市企业、近三年的重点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以招商协议或合同为准)、工信部“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的部门经理及以上〕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的适龄子女,分别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经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以上各类对象由各部门在6月25日前统一提供名单,如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户籍儿童报名数超过核定学额,则统筹安排)。其中上市公司、市明星工业企业(以温制高办〔2025〕2 号文件为依据)员工子女,额外给予每个企业初中和小学各2个名额,具体学校统筹安排(该部分名额须用于该企业正式员工的子女)。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优抚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各类政策优抚对象”。
(二)第二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5年6月26日前在学区内,且父母房产2025年6月26日前在学区内,以上两个条件其中一个或两个未满三年的(简称“房户一致未满三年”)。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房户一致不满三年”。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可),共有产权人中不得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人;
(2)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单独或三人合计)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5年6月26日前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Ⅰ类”)。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有户籍无房产Ⅰ类”。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2025年6月26日前在学区内,但父母在学区内无房产的(简称“有户籍无房产Ⅱ类”)。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的按照户口本登记地址在相应的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有户籍无房产Ⅱ类”。
(三)第三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开始第三批次招生)
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学区内户籍,本人或父母房产2025年6月26日前在学区内(简称“有房产无户籍”,若有多处房产的,本批次只能选定一所房产所在学校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祖辈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本批次对象房产除产权证取得时间符合本批次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均可),共有产权人中不得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的其他人;
(2)适龄儿童少年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3)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4)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单独或三人合计)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面积不限]。
(四)第四批次(泽国镇区域内学校第三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以下条件招收)
1.符合前三批次报名条件未被录取的。
需准备的资料:按照前三批次要求准备。
2.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房产的,或其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住宅但未与儿童(少年)同一户口簿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或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祖辈/父母房产”。
3.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学区户籍,父母在泽国镇区域对应学区内有商业、办公用房,产权面积必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父母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4.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父母一方在泽国镇区域对应学区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有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并有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截至2025年8月31日),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父母经商(孩子温岭户籍)”。
5.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有温岭户籍,在泽国镇区域对应学区内务工满两年,有连续两年及以上与相关单位[该单位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父或母务工所在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6个月工资流水或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父母务工(孩子温岭户籍)”。
6.适龄儿童少年为泽国镇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台州市其它镇(街道)户籍(非泽国镇)的,至毕业前须在泽国镇范围内的小学注册连续就读3年以上。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区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7.上市公司、市明星工业企业(以温制高办〔2025〕2 号文件为依据)员工(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保在岗)的适龄子女。以上对象由镇发展服务办公室严格把关并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在6月26日前统一提供名单,由相关办公室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8.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泽国镇区域内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以2024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保在岗)的适龄子女。
(2)泽国镇区域内2000万元以上规上企业的中层及以上人员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以2024年底镇统计中心数据为准,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泽国镇区域内的成长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中层及以上人员(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泽国镇区域内受过镇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产业工人(以各办提供的表彰文件为准)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泽国镇区域内创业的,且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每年纳税在50万以上的个人或法定代表人(须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泽国镇2024年度限上商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中层及以上人员(须在该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三个月,且当前在岗在保)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上市公司、市明星工业企业(以温制高办〔2025〕2 号文件为依据)员工(须当前在岗)的适龄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从事镇、村公益事业服务满六个月,列入温岭市保障型蔬菜基地的负责人或单季种粮面积20亩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各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此类对象由各部门在6月26日前统一提供名单,由相关办公室严格把关并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安排其到企业所在地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从事镇、村公益事业服务者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报名资格由相关审核部门统一提供),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9.适龄儿童少年非温岭户籍,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对应学区内有房产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6月9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或适龄儿童少年有台州户籍,其父母一方在泽国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有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纳税(或免税)凭据,并有半年以上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以上相关证明须同时具备。
需准备的资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祖父母(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经商办企业类准备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凭据,网上报名批次类型选择“其他”。
(五)泽国镇区域内的民办学校(温岭市春晖小学)的具体招生办法参照《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2025﹞40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6月24至26日,每天6:00-22:00。
五、报名方式
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在手机APP“浙里办”中搜索“学在台州”进入,点击首页“入学入园”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入系统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以温岭市教育局官方发布为准。
六、资格审核
各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并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七、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
第一、二批次录取:7月8日所有学校完成第一、二批次录取工作。符合第一批次对象由学校直接录取。若第二批次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第二批次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一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房户一致未满三年”对象,后招收“有户籍无房产Ⅰ类”,再招收“有户籍无房产Ⅱ类”,空余学位取足为止。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泽国镇范围内学校统筹安排录取。各类对象均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若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8日下午(12:00—20:0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第三批次录取:7月9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完成第三批次录取工作。若报名人数少于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7月10日上午(8:00-12:00),本批次未录取的学生,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重新选择泽国镇第四批次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报名。
第四批次录取:7月10日下午,完成泽国镇区域学校第四批次的录取工作。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入学对象报名人数多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学校先招收第四批次第1条至第2条对象,若第四批次第1条至第2条对象报名人数少于第三批次招生后的空余学位,则全部直接录取,若第四批次第1至第2条对象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学校空余学位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若第四批次第1至第2条对象全部录取后还有空余学位,则依同样方法分批次招收第3至第9条对象,按条件分批依次录取,空余学位取足为止。
八、其他相关规定
(一)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照片:所有对象都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房户一致满三年”、“房户一致不满三年”、“有房产无户籍”、第四批次有房产的四类对象还需要准备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第四批次经商务工类还需要准备父或母身份证(用于核查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营业执照,经商办企业者另需准备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凭据,务工者另需准备劳动合同或其它有效聘用证明和6个月工资流水。
(二)泽国镇范围内未落实住宅房产的拆迁户适龄子女,以拆迁协议和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或建设等部门提供的资料),视作在原房产所在地学区有房产,但不包括拆迁后已享受货币安置政策的对象。
(三)户籍迁入时间以公安户籍登记的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如因行政村规模调整,整村(居)户籍迁移的,可认定至调整前一次的户籍登记时间。《不动产权证》等同于《房产证》,如两证合一,能提供原房产证时间依据的,可以认定为房产取得时间。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合同)可以认定为入学依据[报名信息中“房产证号”栏填写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中的英文字母不必输入),“房产办证日期”栏填写合同签订日期]。租房合同等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四)泽国小学和泽国二小以及泽国二中和泽国三中的第三、第四批次房产类报名的,相应的房产按照坐落位置划分以泽楚路为界,泽楚路以北的房产对应报名学校为泽国小学和泽国三中,泽楚路以南的房产对应报名学校为泽国二小和泽国二中。
(五)家长网上报名时,上传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照片,由职能部门统一核查。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取消该生镇内非户籍地学校就读资格。因伪造证件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如在公示期间、学期初学校资料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在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入学证明材料,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方便家长办事。确需现场审核确认的,各校要提前告知家长准备补充材料,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按要求有序做好审核工作。
(七)已被台州市内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线上录取的儿童少年,均不得参加泽国镇公办学校下一批次的报名;同一批次内,泽国镇公办学校只能选择某一所学校报名,不能兼报两所及以上。
(八)新生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进入温岭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就读后,则该生不再视作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
(九)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镇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备案,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登记。
(十)各批次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有重复报名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或经核实在其他学校注册过学籍的,相关学校可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通知仅适用于2025年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未尽事项由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泽国镇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2.2025年泽国镇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3.2025年泽国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4.温岭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日程安排
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附件1
2025年泽国镇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
学 校 | 学 区 |
泽国二中 | 山北、茶屿、官路、下庄、扁屿、丹山、桥伍、西桐、株松、水澄、珠山、蒋洋、天皇、筻头、西湾、华晟、泥桥、山南、新乐(原颜家)、汇头林、丹崖社区〔原商城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南部分)﹞、鹤池社区〔原前陈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南部分)﹞ |
泽国三中 | 楼下、腾蛟、三衙桥、东环、黎明、下郑、湖亭、西岸、新秋、光明、横径、前岸、丹崖社区〔原幸福居、原前街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北部分)﹞、逢儒社区、鹤池社区〔原前炉居、原丁字街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北部分)﹞、文昌社区 |
泽国四中 | 牧屿、牧西、沈桥、池里、五里泾、大池陈、上汇头、八份、江洋、金樟、渚里、章袁王、新乐(原下周)、鑫合、马家 |
泽国五中 | 埭头蔡、金施、楼下张、长大、夹屿、双峰、高坦、联树、下店、上塔、长桥 |
泽国小学 | 楼下、腾蛟、三衙桥、黎明(原上孚李、原水次洋)、东环〔原万堂(东万线以北)、原桥林(东万线以北)﹞、丹崖社区〔原幸福居、原前街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北部分)﹞、逢儒社区、鹤池社区〔原前炉居、原丁字街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北部分)﹞、文昌社区 |
光明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三衙桥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泽国二小 | 泥桥、汇头林、山北、茶屿、官路、下庄、扁屿、丹山、桥伍、株松、蒋洋、天皇、筻头、西桐、西湾、华晟、新乐(原颜家)、山南、丹崖社区〔原商城居、原泽南居(泽楚路以南部分)﹞、鹤池社区〔原前陈居、原东河居(泽楚路以南部分)﹞ |
茶山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凤城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郑颜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泽国三小 | 牧屿、牧西、沈桥、池里、五里泾、大池陈、上汇头、八份、渚里、章袁王、新乐(原下周)、鑫合、马家 |
江洋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五里泾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飞呈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泽国四小 | 埭头蔡、金施、楼下张、长大、夹屿、双峰、高坦、联树、下店、上塔、长桥 |
夹屿校区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泽国镇逢儒小学 | 光明、横径、前岸、东环〔原打角、原万堂(东万线以南)、原桥林(东万线以南)﹞、黎明(原蔡林、原四份)、下郑、湖亭、西岸、新秋 |
备注:持有原集体户、原泽国组、原居民组户籍的,在户口簿登记地址所在学区的初中、小学报名。
行政村规模调整前后,对应的学区不变。
附件2
泽国镇辖区内各公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名称 | 招生咨询电话 |
1 | 泽国镇中心小学 | 0576-89972159 |
2 | 泽国镇第二小学 | 0576-89970702 |
3 | 泽国镇第三小学 | 0576-89935390 |
4 | 泽国镇第四小学 | 0576-86944158 |
5 | 泽国镇逢儒小学 | 0576-89966750 |
6 | 泽国镇第二中学 | 0576-86420372 |
7 | 泽国镇第三中学 | 0576-89930306 |
8 | 泽国镇第四中学 | 0576-89936786 |
9 | 泽国镇第五中学 | 0576-89957692、89957690 |
附件3
泽国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一)报名对象
申请在泽国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镇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1.父母一方已在我市申领2025年积分;
2.父母一方或本人已在我市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3.父母一方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025年1至6月期间有缴纳);
4.父母一方已在我市办理营业执照;
5.父母一方或本人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
已在泽国镇内购置住宅房产或符合优待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根据泽国镇相关规定报名入学。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统一为6月24日至26日,每天6:00-22:00。(此时间段为全市集中报名时间,学校不审核不录取,建议在录取第三阶段报名,具体时间另见市教育局通知)
(三)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在手机APP“浙里办”中搜索“学在台州”进入,点击首页“入学入园”选择相应学校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录系统更改报名信息(含报名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步骤以温岭市教育局官方发布为准。
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照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父母一方(具备入学条件一方)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系的均可)、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社保缴纳资料、营业执照等。
(四)资格审核
泽国镇各相关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并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五)分批录取
所有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以下先后顺序完成各个批次的录取工作。若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额时,符合报名条件的泽国镇内报名对象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额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7月13日至14日上午,由相关学校按父母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招收在泽国镇申领积分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再招收在泽国镇申领积分但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14日下午(12:00—20:0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选择泽国镇范围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第二批次录取:7月15日,依次招收在泽国镇申领积分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在泽国镇申领积分但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在泽国镇范围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中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优先)、在泽国镇范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持有泽国镇范围内营业执照对象、父母一方或本人已在泽国镇办理居住登记对象,若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额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同类对象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先按照积分高低再按具备条件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16日上午(8:00—12:00)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选择泽国镇范围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第三批次录取:7月16日下午,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依次招收在泽国镇申领积分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在泽国镇申领积分但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在泽国镇范围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对象中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均持有居住证的优先)、在泽国镇范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对象、在泽国镇范围内持有营业执照对象、父母一方或本人已在泽国镇范围内办理居住登记对象,若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额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学额的,先按照积分高低,再按具备条件年限排序,依次录取。
如第三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由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在7月21日至8月31日完成零散学生录取工作。
各学校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应招尽招”的原则,挖掘潜力,尽最大可能接纳随迁子女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入学。
附件4
温岭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家长需要做的事情 | 市教育局、镇(街道)、学校 需要做的事情 | |
前期准备 阶段 | 6月22日前 | 多渠道了解学校各类有关信息,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账号注册(报名期间也可注册,建议提前注册),熟悉报名操作流程。 | 市教育局发布招生办法、日程安排、报名指南,召开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培训会。 镇(街道)发布本区域2025年招生办法。 学校发布本校招生通告,规范有序开展招生报名前宣传工作,熟悉报名平台操作步骤。 |
集中报名 阶段 | 6月24日至26日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每天6:00至22:00) | 适龄儿童少年(包含优待对象和随迁子女)在“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统一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 | 学校做好报名咨询、指导工作,根据本校实际设立招生报名咨询处。 |
集中审核 阶段 | 6月28日至7月1日 | 确保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入学信息的核验更正。 | 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核验(明确审核、复核要求),联系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批次错误的家长并及时更正信息,做到各报名批次有序。镇(街道)与学校共同联系未报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了解去向,告知未按时报名将统筹入学,并做好记录备查。 |
录取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温岭市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和温岭市实验学校录取 | 7月2日 | 所有民办学校、温岭市实验学校完成录取(电脑摇号) | |
7月3日上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2:00) |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按原有批次参加公办学校录取;若放弃填报公办学校,于7月10日上午进行民办学校补报。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完成登记报到。 | 民办学校关注未录取学生情况,完成替补录取和录取学生的登记报到工作。 | |
7月3日上午至4日上午 | 太平街道公办学校、九龙学校、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完成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
日 期 | 家长需要做的事情 | 市教育局、镇(街道)、学校 需要做的事情 | |
录取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温岭市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和温岭市实验学校录取 | 7月4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12:00至20:00) | 关注统筹分流方案,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填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限报公办学校)。 | 市教育局发布统筹分流方案。有空余学位学校做好资格审核。 |
7月5日上午 | 太平街道公办学校、九龙学校、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完成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 ||
7月5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12:00至16:00) | 关注统筹分流方案,第二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填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限报公办学校)。 | 太平街道公办学校、九龙学校、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完成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 |
7月6日上午 | 太平街道公办学校、九龙学校、九龙小学(含神童门校区)完成第三批次录取工作。 | ||
7月6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12:00至16:00) | 第三批次(电脑摇号)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 学校关注未录取学生的补报情况,审核补报学生信息。 | |
7月7日上午 | 太平街道公办学校、九龙学校、九龙小学、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第四批次录取。 | ||
7月7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12:00至20:00) | 第四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 学校关注未录取学生的补报情况。 | |
录取第二阶段:其他公办学校录取、民办学校市内补录取 | 7月8日上午 | 各公办学校完成相关批次的录取工作。 | |
7月8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12:00至20:00) | 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限报公办学校)。 | ||
7月9日 | 各公办学校完成相关批次的审核录取工作。 | ||
7月10日上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8:00至12:00) | 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符合条件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可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 | ||
7月10日下午 | 各公办学校完成相应批次录取工作。 各民办学校完成补录取工作。 | ||
日 期 | 家长需要做的事情 | 市教育局、镇(街道)、学校 需要做的事情 | |
录取第三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和民办学校跨县市补招 | 7月11日 | 市教育局公布全市随迁子女的招生学校名单与学位数。 | |
7月12日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6:00) | 6月24日至26日期间未报名的随迁子女在报名平台内选择本镇(街道)区域内有随迁子女招生学位的学校报名;6月24日至26日期间已报名但报名学校无随迁子女招生学位的,重新选择本镇(街道)区域内有随迁子女招生学位的学校报名。 | 学校关注集中报名期间报名的随迁子女,无空余学位的及时通知家长重新报名。 | |
7月13日至14日上午 |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审核。 随迁子女第一次录取。 各镇(街道)公布第一次录取后随迁子女学校空余学位数。 | ||
7月14日下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12:00至20:00) | 第一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根据各镇(街道)公布第一次录取后随迁子女学校空余学位数,重新选择本镇(街道)区域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 | ||
7月15日 | 随迁子女第二次录取。 市教育局公布第二次录取后随迁子女学校空余学位数。 | ||
7月16日上午 (报名平台开放时间 8:00至12:00) | 第二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登录报名平台,重新选择温岭市范围内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 | ||
7月16日下午 | 随迁子女第三次录取。 | ||
7月14日至20日 | 家长关注台州市教育局发布的跨县市补招计划数,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 台州市教育局统筹开展未完成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跨县域补招。 | |
录取第四 阶段 | 7月21日至8月31日 | 学校完成零散学生录取工作; 各学校向新生发放纸质或电子入学通知。 | |
9月初 | 公办、民办学校新生同步注册电子学籍;市教育局、镇(街道)、学校抽查学生入学资格。 |
注: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原则上按本日程安排进行,如有变动,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温岭市泽国镇综合信息指挥室 2025年6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