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59X/2025-796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发改人防〔2025〕2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18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局
关于赵贤法个人住宅(补办)易地建设核实与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8 11:09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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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岭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温土让合字(2003)第003号)、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核发个人住宅(补办)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该项目为大溪镇念母洋村赵贤法个住宅(补办)项目,地上建筑总面积为265平方米,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8.55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小于一千平方米的,符合易地建设条件。根据浙价费〔2016〕211号文件、浙人防办〔2022〕27号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减负降本工作要点》的通知》,该项目按照规定收费标准的80%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