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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16:45 信息来源:技术支持 浏览次数:

 

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25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3月20日

 

 

2025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25年温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坚决落实“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为统领,聚焦“改革突破年”主题,坚持产管并重、严优并举、监管服务并行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监管、信用、社会共治和应急管理五大体系,逐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治理格局,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和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5年温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位稳定。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地产农产品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产地环境管理、投入品使用、检验监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预警应急、信用管理、社会共治等监管制度健全,肥药两制、绿色防控、生产过程管控、合格证管理等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镇(街道)监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健全,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有效运转。

(四)农产品品牌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品牌体系日趋完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率,增加绿色食品认证数,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7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评价指标体系,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

1.保障监管体系常态化运行、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市农水局与各镇(街道)签订本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各镇(街道)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网格员和协管员名单,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责任、机制、经费落实到位。镇(街道)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室正常运行,精准使用胶体金检测技术,农产品快速检测进度有序。加强市、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检测员和协管员培训。

2.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督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规模生产主体全面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上市前农产品质量检测。全面落实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全面落实屠宰企业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等,建立病死畜禽及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全程管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1.严把源头治理预控关。加强产地环境污染治理修复工作,科学合理调整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有效的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健全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进一步推进“肥药两制”示范农资店创建,推动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全面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继续巩固限用农药全面退市。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加强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

2.严把生产过程管控关。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确保化肥农药单位面积使用零增长,推广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建立健全温岭西瓜”等土特产农产品优质生产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地方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推广和标准化“五园两场”建设。建立健全农技推广人员联结挂钩服务机制,农业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严把产品准出监控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监测范围覆盖所有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名录的规模主体和批发、农贸市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能力,升级检测仪器,积极应用胶体金检测技术。鼓励支持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配备速测设备,开展农产品自检。全市年度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数量参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和2025年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求执行。

4.推广“浙农码”+承诺证应用。实施“浙农码”赋能“土特产”全覆盖三年行动,开展定量检测数据、快检数据归集到“浙江乡村大脑”相关工作。探索推进鸡蛋、草莓等产品数字化追溯管理。做好自助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打印设备管理,做好技术指导、设备维护和耗材更换工作。加强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做好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推动落实市场准入环节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全力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行动。以“绿剑”系列执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畜牧投入品专项执法行动等为抓手,持续保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各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豇豆、芹菜、禽蛋等重点产品,组织实施“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彻底根治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深入实施检打联动,提高监管发现问题立案转化率。及时移送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的案件,确保应移尽移,移送率达100%。

(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全面提升风险隐患治理水平。倡导“发现问题是业绩”理念,实施问题导向的抽样检验制度,提高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建立健全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和监测结果分析会商、产业预警机制,实施风险、问题全闭环治理,不合格农产品处置率达到100%。

2.建立健全农业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督执法与公安刑事侦查“三安”联动机制,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做到“一地发现、全市联打”,提高农业执法效率和执法震慑力。

3.创新推进“阳光农安”智慧监管。加快智能监管系统开发应用,将投入品监管、生产监控、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监管预警等功能全部纳入系统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治。依托智慧监管APP、手持执法记录仪和移动巡检箱等设施设备,强化掌上监管和数字赋能,实现实时监管和风险预警,提升监管效能。引导有条件的规模主体建立内部追溯系统,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农资监管数字化管理,加快普及“扫码”等农资购销信息化技术,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电子购销台账并联网管控。

4.培优升级品牌新动能。积极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推动规模主体开展农产品绿色认证、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证后监管,健全退出机制。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培育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做大做强企业自主品牌,完善农产品品牌创建、管理和优质优价机制,提升农产品品牌强农提质能力。

(五)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市、镇(街道)二级监管机构和市、镇(街道)、村三级监管队伍,实现监管重心下移和全网覆盖。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要求,开展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依托乡村治理网格员体系和村务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协管员队伍,在现代农业园区等生产基地密集区域探索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

2.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规模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实行信用信息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失信行为档案记录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产业扶持政策联动管理机制,限制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生产主体参与评优评先、享受产业扶持政策,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继续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亮牌”行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示范基地建设,树立10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示范基地(户)以点带面,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3.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组建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机制,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演练,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妥善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应急事件。

4.健全社会共治体系。构建政府、生产主体、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社会大众参与的多元化社会共治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企业承诺质量、政府监管履职、社会保险防范”社会共治机制。倡导行业自律,鼓励支持各类农业行业协会、农合联等制定出台行约行规、自律规范等,推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打假举报投诉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