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184G/2025-793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27
- 发布单位:
- 市经信局
关于报送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情况的函
各镇街道,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有关要求,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请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参照附件2模版,及时做好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填写附件1,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温岭市经信局。
联系人:市经信局产业科 包 挺,联系方式:657012
王月波,联系方式:689627。
附件:
1.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开公示情况.doc
2.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信息公开公示参考模板.doc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