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0294/2025-007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
温岭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温岭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现将全年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策制定规范有秩序。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执行温岭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策、发布、备案、清理的全流程管理体系。2024年,新增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涉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均经公平竞争审查,并按时公示和备案。二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两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市府(办)制定的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对我局3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印发《温岭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公示清理结果;对2023年3月底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对市委制定的17个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确定2个局党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合法性审查严格有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按照《温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要求,对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信息公开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确保应审尽审,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不断配强局法规力量,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配备到法规审核岗,续聘法律顾问1名,新增2名公职律师。2024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合同31件,行政处罚9件,行政裁决8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件。
(三)三项制度执行有规矩。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整合更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积极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合规工作要求,严格参照法律法规制定印发《温岭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并及时公示。二是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卷制作并及时归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在台州市财政系统案卷评查中获得好评。二是持续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对主管领域涉及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在作出决定前,均进行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制审核职能,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遇到复杂案件,召开行政处罚裁量集体研究会议研究处罚事项。
(四)行政执法落地有温度。一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初即梳理和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深化部门协同,将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所有双随机抽查事项均通过跨部门联合抽查方式,切实提高执法监管效能。2024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32次、即时检查3次,双随机检查占比为91.43%,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首次达到100%。二是用好数字化监管平台。充分运用省统一“大综合一体化”平台,确保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均通过该系统进行,及时归集行政执法数据,强化对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事项的监测、分析、研判。三是执行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向违法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一并提供《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积极做优合规整改指导、信用修复帮扶等法治增值服务。2024年发送建议书、告知书各6份,企业申请处罚信息信用修复2家。
(五)普法工作推进多维度。一是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意识,压实财政法治建设责任。二是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依托财政讲坛、财政系统法治培训、浙里学习等平台,持续推进“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邀请专家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三是推动财政业务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抓牢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解读宣传民法典、参加大型广场宪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会计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做好政府采购、代理记账、政企通等惠企惠民工作的宣传。用好“两会”普法平台,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预算编制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图文并茂解读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举办镇(街道)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培训,普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
(六)服务发展有作为。一是认真落实政策兑付。不折不扣落实“8+4”政策体系要求,高质量完成新一轮“8+4”经济政策修订,推动资金应下尽下、快支快用。落实“两新”政策,累计兑现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1.56亿元,助力消费提档升级。二是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及时足额落实减税降费和社保费缓缴等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减负、为市场赋能。政府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履约保证金和合同预付款平均比例、合同签订平均时长等指标位列台州前列。三是做好会计行业合规引导。组织全市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新《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网上学习,完成全市70家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课程培训全覆盖。开展“智慧财税大讲堂”讲课活动,举办会计青年英才培训班,加强会计人才梯队建设。联合市税务局开展中介行业政策宣讲活动,提升中介行业规范经营意识。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比如对新兴法律问题的判断和处理不够熟练,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和其他部门间的衔接办理移交的相关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因财政面向广大群众的普法内容有限,形式仍相对传统,普法创新力度不足等。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学法领航。一是班子带头示范学。主持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3次。二是统筹安排一起学。带头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召开警示教育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三是自我加压主动学。不断迭代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积极筹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谈如何做好财政工作”的法治讲座并在市人大常委会上宣讲,反响良好,有效营造崇法尚法的浓厚氛围。
(二)严守法治底线。一是强化机制建设。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统筹安排全年法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依法行政。督促各业务科室规范和正确行使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法依规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全年处理行政许可7件;处理行政处罚相关案件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件;作出行政裁决8件。
(三)严格执行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前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各项决策科学规范、合法合规,全年共主持召开党委会26次,局长办公会14次,高质量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34项。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重点领域预决算、专项资金情况、行政处罚等信息,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条,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针对惠民利企、民生实事等群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加强政策解读。精准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增强政府公信力。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拓展学法的广度和深度
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把提升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新思想新论断。切实提升应对新问题新挑战的能力,防范法律风险,推动财政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提升财政法治力量和服务
持续充实财政法治人员队伍,鼓励具备资格的干部职工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申领执法证。积极应对好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全新要求。持续加强协同执法,与各行政执法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构建协调推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执法检查行为。优化财政服务功能,加速财政政策落实和兑付,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
(三)加强法治教育质量和创新
拓展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提升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八五”普法收官之年的各项工作。落实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告知相关的财政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同时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