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信息】关于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的批复
温岭市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批复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街道报送的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敷设UPVC排水管De50管1150米、De75管2750米、De110管1690米、De160管50米;铺设dn225污水PE实壁管1750米;铺设HDPE-A缠绕管DN200管650米、DN300管400米、DN400管50米;设置塑料检查井231座;路面开挖及修复3200㎡等。
四、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86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资金由温岭市财政拨款解决。
五、工程涉及规划、用地及其他应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的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等,应按《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先施工后补签工程变更联系单。
七、信息报送: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特此批复。
附件: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温岭市太平街道屏下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核定投资 | 备注 |
Ⅰ | 工程费用 | 336.17 | |
一 | 污水工程 | 336.17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8.20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18.79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3.87 | |
2 | 建设管理其他费 | 6.05 | |
3 | 工程监理费 | 8.87 | |
二 | 可行性研究费 | 0.30 | |
三 | 勘察设计费 | 14.74 | |
四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69 | |
五 | 工程保险费 | 1.68 | |
Ⅲ | 预备费 | 11.23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11.23 | |
Ⅳ | 建设投资 | 386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