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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温岭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2 11:36 信息来源:办公室(法制科) 浏览次数:

泽国镇、滨海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 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1〕24 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23〕5 号)和《关于印发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温农水〔2021278号)等文件精神,在实施单位自查及镇初验收的基础上,市农水局、市财政局组织项目验收组《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温农水2023〕213号,温农水2023〕258号“滨海镇永进新村果蔬保鲜冷库项目”和“温岭市泽国镇湖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保鲜冷库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经综合评价,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验收合格。经研究,现将补助资金55.325万元详见附件)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经费在“农业产业化”中列支

请相关镇做好项目后续监管工作,发挥相关实施单位项目引领带动作用,并督促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附件:温岭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温岭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单位

(建设项目)

所在

建设区域

投资额

财政补助资金

建设主

体自筹

备注

计划投资

实际完

成投资

计划下拨

已预拨付

本次实际拨付

中央资金

市级资金

1

温岭市泽国镇湖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保鲜冷库建设项目

泽国

泽国镇湖亭村

300

306.46

220

91.9

98.1

30

86.46

在温农水函[2024]80号文件中调整了实施方案简表。

在温农水〔2023344号中已预拨付90万元,在温农水〔2023424号中已预拨付100万元。

2

温岭市滨海镇永进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保鲜冷库建设项目

滨海镇

滨海镇永进新

290

304.95

217.5

91.4

98.6

25.325

89.625

在温农水函[2024]81号文件中调整了实施方案简表。

在温农水〔2023323号中已预拨付90万元,在温农水〔2023424号中已预拨付100万元。

延迟2个月申请验收,每月减少补助总额的0.5%,实际拨付总额为215.325万元

        

590

611.41

437.5

183.3

196.7

55.325

176.085



 

 

 

 

 

 

 

 

 

 

 

 

 

 

 

 

 

 

 

 

 

 

 

 

 

 

 

 

 

 

 

 

 

 

 

 

 

        

 

抄送:市府办、市会计核算中心。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48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