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59X/2024-1087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发改函〔2024〕19号
- 成文日期:
- 2024-06-17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局
关于对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202402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陈峰委员:
您在温岭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推进新能源电力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202402005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新能源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以节能降耗为主基调,加快建设全市工业企业屋顶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屋顶光伏项目,建成全国首座潮光互补光伏电站,推广渔光互补模式开发模式,加速推进松门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石塘渔光互补光伏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截止2024年4月底,全市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44.57万千瓦,位居台州第一,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万千瓦,位居台州第二,风电项目装机4万千瓦。
一是高屋建瓴,统筹全市新能源项目规划。由市发改局牵头,成立全市光伏建设工作专班,会同相关部门、镇街对全市工业企业屋顶、滩涂资源进行排摸、梳理、分类、整合,由市属国资平台整合力量专门负责开发光伏项目,明确由水务集团开发建设滩涂光伏电站项目、由交旅集团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光伏项目、由市场集团建设企业屋顶光伏,将全市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目标纳入十四五能源规划,明确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总容量达100万千瓦以上,力争海上风电100万千瓦实现开工建设并实现部分并网。
二是持续引领,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前期,出台《关于促进温岭市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动鼓励企业和居民新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对高耗能行业企业或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或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要求其必须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近年来,装机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2022年、2023年分别增长10.2万千瓦、10.27万千瓦,增量居台州市第一。
三是合力攻坚,加快新能源项目建设。由市发改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镇街等,围绕审批流程、政策处理、工程超标、涉电报批等工作,共商聚力,协同发力,解决建设工程中的痛点、堵点,打造绿色标杆工程。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破解各种难题,快速推进前期审批手续;引入专业团队,保障项目建设稳妥有序;联动供电部门,压缩送出线路配套工程建设时,预计今年年中,23万千瓦滩涂集中式光伏电站可实现全容量并网。
四是科学研判,盯牢新能源项目招引。产业链专班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制订了产业链攻坚方案和专班工作制度,调研市内产业链相关企业,绘制产业链图谱,确定招商目标企业名单,制定招商地图,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范招引流程,对招引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研究招商政策,协调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风光电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了解进行前沿开发和生产企业目录,发挥驻沪、驻深等招商组作用,将风光电储产业链中的央企及头部企业作为招引的重点,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与目标企业联系,先后赴杭州、上海等地进行招商洽谈,前后邀请中来股份、远景能源、上海电气、浙能电力、中航建投能源、中国电力福建能投等近十家大企业来我市考察。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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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