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8号)要求,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实施细则予以发布。前期已发布同类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0
附件:温岭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