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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告20240307

2024-03-07 15:28:14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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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七天( 2024 37日至 2024 313),公告结束后3天内可报名摇号销售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7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合同撤销备案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原因

撤销报名途径

01

智汇之星名苑2幢2501室、2幢2502室

李**、潘**

因买受人李再夫亡故,经公证更名给潘考娇

**

05

天和桃源小区38幢102室

**、林**

协商换房至6幢1601室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城北街道桃源路8号天和桃源售楼处  

电话:0576-86959999

03

汇富华庭1幢905室

*、张**

经温岭市人民法院调解解除合同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泽国大道与东万线交叉口东北80米汇富华庭售楼处  

电话:0576-8684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