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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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招聘单位的用人需求,经协商研究决定,对《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作如下补充: 1.根据台征函〔2024〕10号文件精神,现就面向从温岭市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对象资格条件补充为:2018年4月29日(含)后退役的,从温岭市入伍的浙江省户籍大学毕业生并满足以下其一条件: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后或就读期间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参军入伍,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必须服满两年期限兵役(非个人原因除外),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该职位报考对象须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2.根据《2024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以及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意对下列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予以增补。具体如下: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