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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告20240320

2024-03-21 10:44:30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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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七天( 2024 年320日至 2024 年326),公告结束后3天内可报名摇号销售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20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合同撤销备案汇总表


序号

房屋坐落

原购房人

撤销原因

撤销报名途径

01

玖樾府30幢101室

林*、朱**

根据温岭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合同解除

公示7日后公开报名摇号销售。

报名时间:公示结束后起3日内;

报名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百张北路西侧科技路南侧玖樾府售楼处  

电话:0576-88685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