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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公告20240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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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规定,经我局审批同意,现将商品房合同备案撤销的相关事项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件。公告时间为七天( 2024 年3月20日至 2024 年3月26日),公告结束后3天内可报名摇号销售。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86143627(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注:以下公示后的房屋,如已办理预告或按揭预告的,请先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
申请合同撤销备案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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