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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发改局党组工作正式启动

2024-03-20 17:15:08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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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发改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在温岭市行政中心2楼9号会议室召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莫敏超,市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以及市发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卫主持。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郑锋作动员讲话,通报此次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巡察对象、巡察内容、工作方式、时间安排等方面具体内容,并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莫敏超深刻阐述此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这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他强调,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坚决支持巡察工作、做好服务保障、抓好巡察整改,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政治定位、注重联动贯通、保持廉洁自律,切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正卫代表市发改局党组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市发改局将坚决落实巡察要求,全面支持、全力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完成此次巡察工作。一是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配合本次巡察作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以严格的政治纪律配合巡察组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二是全力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为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供最便利条件。三是立行立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正确认识巡察反馈结果,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真正把巡察成效运用到奋进“四年”行动的具体实践中去。

会上,对市发改局班子开展民主测评。会后,张贴了巡察公告并设置受理信箱。


巡察工作通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自2024年3月20日至4月底对市发改局党组开展集中巡察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发改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重点内容

巡察内容突出“四个聚焦”监督重点,聚焦党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检查“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执行党规党纪情况,贯彻落实共同富裕先行、乡村振兴、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现代治理等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选人用人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将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知情人、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开展走访调研、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反映问题渠道

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上轮巡察以来调离和退休的市管干部有关情况反映,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财、物等工作重要岗位领导人员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及有关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请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或单位反映。现场受理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29日(工作时间),地点为市委第三巡察组301室(中华路368号)。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

邮寄地址:温岭市人民东路258号市行政中心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受理信箱设置地点:温岭市行政中心15楼西楼梯口

受理电话:19906768503(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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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岭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