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温岭劳人仲案(2024)225号仲裁开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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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升鼎鞋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贤均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浙温岭劳人仲案(2024)225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4年5月6日14时20分在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社会治理中心三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温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