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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信息】关于温岭市新河镇新河历史文化名镇——寺前桥“清明上河园”文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披云山文化公园(戚继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2-05 16:03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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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金港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温岭市新河镇新河历史文化名镇——寺前桥“清明上河园”文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披云山文化公园(戚继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报送的温岭市新河镇新河历史文化名镇——寺前桥“清明上河园”文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披云山文化公园(戚继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新河历史文化名镇——寺前桥“清明上河园”文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披云山文化公园(戚继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温岭市新河镇寺前桥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对戚公祠山门、大殿、后殿、中庭等进行修复,占地面积29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7.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顶翻修,破损瓦件、糟朽木椽、檩条更换;建筑整体残损的木结构、装修、墙体、地面等进行修缮;建筑外立面翻新;展品陈列摆设;活动广场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等。

四、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8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资金由镇财政预算安排及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六、工程涉及规划、用地及其他应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基建程序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需的设计、施工变更或建筑材料更换等,应按《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严禁先施工后补签工程变更联系单。

八、信息报送: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项目单位及时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特此批复。

附件:温岭市新河镇新河历史文化名镇——寺前桥“清明上河园”文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披云山文化公园(戚继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

温岭市新河镇新河历史文化名镇——寺前桥“清明上河园”文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披云山文化公园(戚继光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核定投资

备注

I

工程费用

177.29


建筑改造工程

109.92


室外改造工程

21.48


室内装修工程

32.10


室内安装工程

13.79


设备购置费

352.04


建设其他费用

48.75


建设管理费

19.98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6.92


2

建设管理其他费

5.12


3

监理费

7.94


策划费

6.35


设计费

20.11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1.33


工程保险费

0.98


预备费

17.34


基本预备费

17.34


贷款利息

12.76


工程总投资

608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