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79459X/2024-1087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发改〔2024〕8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3
- 发布单位:
- 市发改局
关于调整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1 15:49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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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去年以来,液化天然气气源上游价格呈现温和下跌趋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我市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3元/立方米,其中配气费0.7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用户用气情况自主合理确定下浮幅度。执行时间为2024年9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根据温岭市发改局《关于调整2024年非居民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备案复函》(温发改函[2024]25号),非居民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4.3元/立方米,已于2024年6月1日零时(用气时间)起执行。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并做好调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工作顺利实施。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