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台人社发〔2019〕51号),经书面资料审查和现场查勘,温岭东方医院符合《台州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规定的定点康复机构申报条件,拟确定为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
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2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温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稽查审核科。
联系人:陈恩典 联系电话:86170700
温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