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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新增温岭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的公示

2024-01-31 15:55:08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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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台人社发〔2019〕51号),经书面资料审查和现场查勘,温岭东方医院符合《台州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规定的定点康复机构申报条件,拟确定为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

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2月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温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稽查审核科。

联系人:陈恩典  联系电话:86170700

 

 

温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