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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6:35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温岭市人民政府,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台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2023年法治温岭建设工作要点》,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赋能,规范权力运行模式

一是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2023年制定并公开了《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配备专职法治审核人员2名,2023年以来审核政府合同9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6件,规范性文件6次,局处罚案件5件。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温岭政务服务网公开了《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视法律人才的培养,系统内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已达6名。聘请温岭两家知名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下发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审核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四是规范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共组织听证会6次。

(二)依法依规,优化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积极运用执法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通账号160个,设置抽查任务15个,事项覆盖率100%,任务完成率100%,应用信用规则100%,检查户数在台州市同系统内名列前茅。二是加强内审复核。通过交叉检查和典型案例分析,按照“月自审、季互审、年抽审、局班子集体会审”的形式,对业务报件开展复核和内部审查,提高业务报件质量,2023年共集中内审复核案件142件,发现问题瑕疵261个。三是推行“执法指引”和教科书式执法。将3个执法指引下发到赋权的镇人民政府,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依据。四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纵深推进无证明化改革,通过数据共享、部门核验方式减少证明事项32项。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有效落实历史违法用地积案整改和挂帐销号工作,全年清理历史违法用地积案195宗,其中拆除156宗,拆除占地面积约240亩。

(三)公平透明,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行政处罚网上办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均完成网上公示,公开率达到100%。进行处罚案件公示内容整改,5年来的案件全部完成脱敏。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明确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文书格式。2023年以来收到的127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已依法依规办理,并完成上级交办依申请信息公开76件。三是制定行政诉讼复议制度,完善收案、举证、答辩、出庭应诉等各环节,2023年办理了28件行政诉讼案件,36件行政复议案件。

(四)普法用法,打造法治宣传阵地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后,及时完成职能转移,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大力提升行政执法人数和持证率,持证人数达到160人,持证率达到93%。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重点学习了新颁布的《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群众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宣传并上报典型案例。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12月,我局打造的城乡规划展馆普法阵地入选省级自然资源普法阵地。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意识仍需提高。干部学习不够深入,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有存在,依法行政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全面树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法治机构力量较为薄弱。自然资源系统涉及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等多部法律规定职权的履行,执法人员现有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能满足履职要求;法治机构人员较少,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有待提升。

(三)“大综合一体化”建设还需跟进。“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的群众知晓率比较低,应用率比较低,执法人员的培训也没有及时跟进,适用违法情形有待扩展。赋权镇政府的处罚事项覆盖率较低,有些镇政府还未办理过自然资源案件。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法治建设责任分工。成立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专题听取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二)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党委决策严格按照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进行。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建立健全党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公布党务公开目录,确保党务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深化开展司法联动,我局与市检察院协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破解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在全系统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和市委规范性文件,采取相应措施贯彻落实。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集中学法活动。制定了2023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每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每季度周一学习夜学法不少于1次。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理解和认识,固强补弱,查漏补缺,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一)积极应对诉讼复议案件。落实行政行为联席会商制度和案件“三碰头”制度,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台州市局的有效沟通,及时补正、纠错,想尽一切办法减少败诉败复。落实败诉案件回溯剖析制度,逐一分析原因和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堵上漏洞,推动工作流程规范化合法化,避免同样问题再次发生。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内部普法教育,重点学习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聚焦合法性审查,围绕新制定的《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部分行政机关合同等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案卷“内审复核”,深化教科书式标准化执法,积极推进“以案释法”。

(三)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做好“三项制度”执法改革、“双随机”检查和赋权镇政府处罚事项落地,推进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协同指挥等模块的应用。加强执法监察方面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效。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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