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结合科技部门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科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巩固提升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法治建设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增强执法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按要求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与考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考察调研讲话精神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廉政风险自查与干部廉政谈话。组织进行机关学习会、党员学习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依规办事。
(二)严格落实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集体决策工作中,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切实做到广泛讨论、集体决策、依纪依法,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项目立项事前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编制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温岭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规定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让签约律师参与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咨询、规范性政策文件制订、合同起草修改等审查工作,促进本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舆情应对等工作机制,有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认真制订检查计划,全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共18次。全年共牵头制订出台了《温岭市落实“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温岭市科技创新子基金管理办法(修订)》。
(三)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深化开展企业三服务活动,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要求,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业务培训指导、增值化服务等工作,指导协助企业开展各类科技项目、创新主体申报工作,力求服务精准到位。提升市科创中心平台服务质效,组织高校院所进企开展需求对接等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校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增强科技创新推广宣传。利用市科技局网站、“温岭发布”、“创新台州”微信公众号、掌上温岭等平台,及时传达上级相关精神,发布科技部门工作动态,公布我市在科技领域成绩成效,以简明问答、图示解读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科技工作的知晓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发布“以案释法”宣传案例5件。在“12.4”国家宪法日,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在身边”系列普法活动。同时落实相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网评员工作。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包括:
(一)执法人员需为行政人员,但本部门行政编制数少,且领导干部比重较大,结构上有待优化。
(二)尚未配合公职律师,本部门工作人员编制数少,无符合公职律师相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本部门在法治宣传工作上,创新举措不多、开展渠道较窄,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局各项工作共同部署、同步推进,及时以会议等形式研究和解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意识向全局传递,将局内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各项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非常重视法律知识水平的提升。善于通过党员学习会、机关学习会等形式,引导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考察调研讲话精神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有力推动机关干部队伍法治思想提升。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真抓真干,努力补齐短板和不足问题,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一)进一步增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学法内容重点,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切实将各项学习落实到位。持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努力将宣传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与培训,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相互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要求,确保常态化行政执法开展。结合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工作,完善科创服务内容,规范人员行政行为,持续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
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专项经费信息、科技政策、专项政策、专项申报等内容,积极开展《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科技系统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执行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确保政策文件制订、重大决策事项、合同签订等程序规范、内容依法依规。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