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05 09: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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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由温岭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温岭市滨海镇万通花园小区项目,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已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因温岭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注销,该公司也未到我局办理物业保修金主体变更手续。根据《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拟将该公司原交存的物业保修金本余额,转入该小区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