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补助资金、2022年度重点工业企业奖励资金、2023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奖励资金项目(第一批)、2022年小升规企业培育奖励资金、2023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第一批)和2022年度温岭市五星级小微企业园奖励资金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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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0〕47号)文件精神,经实地审核、研究确定,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高端摩托车智能化技改项目设备实际投资额含税21780.36万元,投资额不含税19274.65万元,应补助金额3673.38万元,剔除预补助金额2333.64万元,实际可补助金额1339.74万元。 二、根据《温岭市精准惠企助企纾困56条的通知》(温政发〔2022〕22号)以及《关于公布2022年度0温岭市十强工业企业、明星工业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温制高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定,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强化重点企业引领”奖励政策。现将符合条件的奖励资金共计5490000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规定使用资金。 附表:2022年度重点工业企业奖励资金情况表
三、为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化发展,引导和鼓励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根据《温岭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0〕47 号)有关规定,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发放奖励资金共计230万元。 (一)对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2年度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利欧集团浙江泵业有限公司、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各奖励60万元,计120万元。
(二)对产品列入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奖励30万元。
(三)对产品已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2年版)》的新界泵业(浙江)有限公司、浙江豪贝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奥利达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各奖励20万元,计80万元。
四、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发〔2020〕47号)、《扶持鞋业企业优化升级的八条政策的通知》(温政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定,温岭市城北吉洁高鞋厂等172家企业符合“加快培育小升规企业”奖励政策。现将下达符合条件的奖励资金共计9950000元。 五、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3〕70 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3〕95 号)《温岭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拨付方案》(温经信〔2023〕31号)相关要求,经市经信局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后,现拨付2023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资金(第一批)90万元。 六、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岭市小微企业园管理和评价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2 年度浙江省五星级和四星级小微企业园名单的通知》(浙小微园办〔2022〕5 号)文件,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研究确定,现下达泽国机电创业园2022度温岭市五星级小微园区奖励资金100万元,资金拨付给小微园运营管理机构温岭市亿联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所有补助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6086586。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3年 7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