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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20 10:46: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根据《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温农水【2021】278号)文件有关要求,经评审,拟立项由温岭市大溪林吉华家庭农场承担建设的《林吉华烘干中心建设》项目、由温岭市泽国月耀家庭农场承担建设的《温岭市泽国月耀家庭农场果蔗产业提升项目》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7月27日
四、系单位:规划计划科
五、联系电话:0576—86101085
六、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邮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