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泵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0 14:49: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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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相关企业:

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要求,推广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学样仿样推广法”,系统化推进泵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到2025年底,实现全行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100%。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泵行业“N+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在温岭市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在区域内投资建设并开工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2.申报试点项目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在3亿以内,生产经营稳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有一定生产制造管理基础,在行业内具备复制推广的代表性。

3.申报试点项目企业应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专班,统筹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为打造示范样本提供思想、组织、人才、物资、资金等各种保障。

4.实施的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申报材料

1.《温岭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

2.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3000字以内);

3.项目委托合同、费用清单;

4.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申报表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给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650231@qq.com。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4日。

2.对列入的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温岭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条款进行资金补助。


联系人:郑舒欣,联系电话:86111806。


附件1:温岭市泵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

附件2:温岭市泵行业轻量化改造样本企业遴选评分标准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

温岭市泵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通讯地址


法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要产品


行业地位


企业性质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实现利税(万元)


数字化投资预算(万元)


员工人数

生产设备

台套

数控设备

台套

已有应用软件

¨ERP     ¨MES     ¨GST     ¨PDM/PLM     ¨CRM  

¨其他:                

企业申报意见(企业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序号

指标

描述

分值

1

运行情况

企业生产经营良好,订单饱满,近两年发展态势较好。

10

2

理念基础

企业主要负责人理解数字化改造的理念且改造意愿强烈,清晰掌握企业数字化方面存在的痛点和需求。

25

3

经费预算

企业应准备充足的经费用于数字化改造。

10

4

团队组织

企业组织架构完整,关键岗位(销售、计划、采购、生产、仓管、工程技术)有对应负责人员。

10

为企业数字化改造配备专职人员2人以上,并具有数字化制造的理念。

10

5

企业场地

生产场地具备一定的数字化改造空间,有吊挂、工位平板、AGV等进一步深入数字化改造的条件。

10

6

IT基础

企业生产及运营区域网络覆盖完善且具备一定的信息化基础。

10

7

经营管理

计划、采购、仓库、生产相关单据规范清晰,每月有统计分析管理会议。

15

合计

100

温岭市泵行业轻量化改造样本企业遴选评分标准

附:本筛选标准满分100分,专家对申报试点企业进行酌情打分。


温经信【2023】65号关于组织开展泵行业“N X”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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