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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7- 13 09: 01 信息来源: 地区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温岭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岭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岭市委市政府关于农贸市场品质提升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农贸市场及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以下简称集散中心)更新提质步伐,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台州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台政办发〔2023〕17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落脚点,以全力打造好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出发点,以充分发挥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的功能定位为立足点,坚持系统治理、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一体推进,通过国有化改造管理和专业化示范引领等措施,力争改造一家、改革一家、规范一家、创建一家、长效一家,全面推动我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四年更新提质行动,持续推进农贸市场系统化硬件改造提升、专业化管理机制改革、常态化长效管理考核、数字化智能运用转型、规范化周边环境整治,打造一批与群众美好愿望相适应的农贸市场、建立一套与长效管理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培育一支与精细化管理相适应的市场管理队伍,开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新局面,力争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至2026年底,实现现有农贸市场硬件改造提升全覆盖,培育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家以上、创建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12家以上、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30家以上,打造“社区民生市场”5家、“数字未来市场”5家、“绿色环保市场”15家,新增国有专业化管理市场6家以上,农贸市场信用管理有效运行率80%,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85%,“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双险投保率100%、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率100%,农贸市场快检覆盖率100%、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使用率100%。

三、实施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和条线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市农提办牵头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各镇(街道)承担属地责任,分类实施、全面推进辖区内农贸市场规范化更新提质,并具体做好相关项目的落地落实;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做好业务指导、任务推进、改造整治等工作。

(二)软硬结合、建管并重。坚持建设和管理同步实施、硬件与软件同步提升。注重市场硬件升级改造,优化市场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部署,鼓励引导市场创星升级,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良性互动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

(三)内外联动、齐抓共管。实施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内外联动、多方协同机制,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市场改造提升、规范长效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

四、重点任务

(一)蹄疾步稳,加速推进农贸市场系统化升级。根据《温岭市农贸市场及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提档升级攻坚行动计划》(温政办发〔2020〕43号)的部署安排,在前期三年提档升级基础上,结合城乡全域改造和新型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合法新建一批、整治提升一批、转型化解一批、关闭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快分类处置和规划落地,至2026年底全面完成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原奖补政策延续至2026年,为全面更新提质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市农提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二)立足民生,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国有化改革。市市场集团于2023年6月底前组建成立温岭市农副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有公司”),配齐人员、健全机制,并通过自培、聘用顾问等形式,不断提高农贸市场建设、运营、承接的专业化和数字化能力,运用大数据分析,优化供应链,成为全市新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新型市场、平价市场的主导、示范力量。对现有镇(街道)国资控股、参股的农贸市场,按照“能划尽划”的原则划转“国有公司”统一管理;对村集体全资或控股、参股的农贸市场,鼓励各方通过回购方式推动“国有公司”持股、控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回租、托管形式实现经营权或管理权国有化。至2026年底新增农贸市场国有专业化管理6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农提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集团,各镇、街道)

(三)对标现代,全面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管理。市农提办牵头修订完善《温岭市农贸市场管理机制改革和团队建设指导意见》,出台《温岭市农贸市场经营权转让、摊位出租招投标管理办法》《温岭市农贸市场经营权转让合同范本》等标准规范,从条件设置、评分规则、资质审定、专家库建立等方面规范程序,加强对专业化管理的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各镇(街道)按照“改造一家、改革一家”的原则,通过培育打造和引进优秀团队、改革现有团队等途径,全面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运营管理、自组团队绩效管理等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全面破解当前市场举办者(市场负责人)法律责任落实难,管理团队结构老化、理念落后、标准不高等难题,加速实现农贸市场管理队伍结构优化、能力提升、形象改变。(牵头单位:市农提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

(四)公平维序,协同推进市场周边一体化整治。加强农贸市场周边临街店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等行为的管理,维护好市场周边交易环境。农贸市场200米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设立“临时疏导点”,已经属地镇街同意设立的,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延续期限不得超过2年;保留期内要按照限时、限规模、限品种等要求规范经营。鼓励农贸市场设置不低于摊位数5%的自产自销区,提供临时免费摊位,引导市场周边流动摊贩至就近农贸市场。实施农贸市场周边小菜店治理“一件事”改革,加强市场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管理力度,构建场内场外一体化协同监管、执法模式。各镇(街道)道落实属地政府主导责任,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优先整治已改造提升的市场,按照“谁受益谁投入、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市场主体和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联合推进的方式,建强周边环境联合监管执法的队伍和机制,坚决杜绝村老年协会坐地乱收租、乱收费等乱象,确保周边环境整治有效推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系统智治,纵深推进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在前三年智慧菜场建设的基础上,加快信息化改造,全面对接“浙江市场在线”“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等应用,依托“市场监管大脑+”数字化智能化管理中心,应用“场场纳管”“实时在线”“治理变革”等重要场景,打造“菜蓝子价格晴雨表”等智治产品,实现文明经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权益保护等领域的高效监管。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变“突击迎检”为“长效治理”,加强政府监管、推动协会自治、严肃工作纪律,通过不间断长效监管、督查交办、闭环整治、考核晾晒、领导约谈等措施,压实行业监管、政府属地、举办者主体、经营者自律等多方责任,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集团,各镇、街道)

(六)全面发力,扎实推进无证市场规范化整治。开展无证农贸市场、疏导点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2026年底前分类处置、整治规范完毕。对基于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有规划布点,并经属地政府确定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疏导点,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按农贸市场或集散中心相关规定进行改造提升、规范管理,并办理相关登记。对没有条件改造重建的无证农贸市场和疏导点,依法予以取缔。(牵头单位:市农提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

(七)与时俱进,创新推进农贸市场多元化建设。在农贸市场改造、新建、整治中,要对标前沿,融合线上线下和各行各业,推动“民生社区市场”“绿色环保市场”等新型农贸市场建设。“社区型市场”要融合社区社群服务、邻里中心功能,方便群众生活,满足“十分钟生活圈”要求。支持农贸市场融合文化、旅游、休闲、购物、餐饮等行业,创新经营新业态;结合数字经济,培育发展线上农贸市场,力促传统农产品购销场所转变为符合现代消费习惯、与时俱进的创新消费服务平台。“绿色环保市场”要实施垃圾分类,推广菜蓝子、布袋子,推进源头减量。到2023年底,全市镇(街道)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年底,全市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集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八)着眼公益,精准推进惠民市场循序化建设。强化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定位,坚持公益优先、全民共享。探索平价农贸市场建设,研究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全力降低市场经营成本,稳定市场物价;引导现有农贸市场设立平价摊位、开设“平价日”;探索建立辖区农贸市场摊位招标限高价制度,避免摊位租金无限制上涨,让农贸市场回归公益,实现让利于民;鼓励各村办农贸市场设立专款专用帐户,积极引导市场举办方每年至少留出收益总额的30%作为市场可持续发展资金,实现市场发展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市农提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

(九)食安为本,高效推进市场食安全链条管控。推动全球二维码数字平台(GM2D)在农贸市场落地应用。探索对场内销售的熟食卤肉等直接入口食品实施智慧监管。持续推进智慧快检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快检服务流程、优化快检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哨点”作用,筑牢市民“菜篮子”安全防线。巩固省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全面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提高“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双险投保率,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建立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级各相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协调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主要成员单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办公,为期四年,并下设综合、建设、管理和督查4个小组有序推进工作。各镇街道要配齐力量,扎实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

(二)数字赋能,长效监管。开发智慧长效评价系统,实施农贸市场数字化监管。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和管理评价体系,开展监督检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贸市场进行抽查测评,依托线上监控、现场检查、线下评价,建成数字化市场长效考核场景,并与镇(街道)、举办者主体、管理团队、经营户的整改、考核、奖惩、信用等形成闭环,提高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质量和水平。

(三)压实责任、督考跟进。畅通农贸市场管理责任传导机制,确保农贸市场管理责任落实。将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考核,由市农提办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并组织督考,定期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属地主导、管理责任,将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纳入辖区重点工作和对村、社区“三同”等工作考核,对排名靠后的农贸市场组织相关力量开展联合整治。


附件:1.温岭市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更新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2023年温岭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主要目标任务清单


附件1

 

温岭市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更新提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更新提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态势,现明确各相关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市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市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调整财政补贴、长效管理等政策,依法履行对农贸市场的监管。

市委宣传部: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作的舆论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新建、扩建农贸市场(集散中心)的立项、配合工程验收等工作,协助争取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有关优惠政策。

市公安局:指导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加强周边交通秩序和内部治安管理,打击查处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更新提质奖补资金,配合制定农贸市场(集散中心)相关扶持政策,指导市市场集团开展农贸市场国有化相关运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布局规划,促进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布局规划落地。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集散中心)的选址、用地等规划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等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备案),指导全市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及周边环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探索推行食用农产品安全合格证制度,做好对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活禽防疫规范等措施的技术指导,做好村办农贸市场资金监管。

市商务局:指导农贸市场线上市场培育发展和社区生活圈等新型商业模式建设,指导做好限塑相关工作,配合编制农贸市场(集散中心)网点规划、配合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与管理。

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卫生城镇、健康城镇等评估要求,指导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开展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宣传等爱国卫生工作,做好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行业部门做好农贸市场(集散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建城区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做好周边环境治理,依法查处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指导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做好其他类污水零直排、垃圾分类等工作。

市环境综合整治事务中心: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和巩固卫生城市要求,协助推进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更新提质及周边环境整治。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指导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市市场集团:对参股的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加强建设和管理,全力参与全市农贸市场(集散中心)国有化建设和专业化管理等工作,推动农贸市场数字化改造和运行管理。

各镇(街道)、市新城开发区、市经济开发区:制定辖区农贸市场(集散中心)提档升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一场一策”改造提升;主动谋划农贸市场(集散中心)的用地、规划,落实改造临时周转用地;协调相关部门对消防、建筑质量、工程监督进行把关;对改造资金投入情况进行核实;督促农贸市场(集散中心)举办单位落实责任主体,牵头负责辖区集散中心管理,指导建立辖区农贸市场(集散中心)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2

 

2023年温岭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主要目标任务清单

 

辖区

改造提升(家数)

管理机制分类改革(家数)

市场周边环境整治目标

疏导点分类处置(家数)

新型市场分类建设(家数)

长效管理目标

获得放心市场称号(家数)

四星级市场创建(家数)

太平街道

5家

7家(国有专业化管理1家)

优秀

1家

民生社区市场2家,绿色环保市场1家,数字未来市场1家

优秀

6家

1家

城东街道

1家

1家

优秀

2家

民生社区市场1家,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2家

0

城西街道

2家

2家

优秀

1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1家

0

城北街道

1家

2家

优秀

1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2家

0

横峰街道

1家

1家

优秀

2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2家

0

泽国镇

1家

1家

优秀

2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3家

0

大溪镇

1家

2家

优秀

2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3家

0

松门镇

1家

1家

优秀

1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数字未来市场1家

优秀

3家

0

箬横镇

1家

3家

优秀

3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3家

1家

新河镇

2家

2家

优秀

3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数字未来市场1家

优秀

2家

0

石塘镇

0

1家

优秀

2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2家

1家

滨海镇

2家

2家

优秀

3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1家

0

温峤镇

0

1家

优秀

1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1家

0

城南镇

1家

1家

优秀

1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0家

0

石桥头镇

0

1家

优秀

1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1家

0

坞根镇

1家

1家

优秀

1家

绿色环保市场1家

优秀

1家

0

备注:每年的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主要目标任务由市农提办根据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情况另行下发。

温政办发13(关于印发温岭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6年)的通知)红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