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513K/2023-968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公通告〔20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发布单位:
- 市公安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WL006-B0408-2023-0002
- 关联类型:
-
温岭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场主体“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提醒警告”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20
12:
39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WL006-B0408-2023-0002
温岭市公安局文件
温公通告[2023]2号
温岭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场主体“首违不罚”
“轻微不罚”“提醒警告”清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增加10项市场主体“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本清单未列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处罚的其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从其规定。
附件:温岭市市场主体“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清单(新增事项).docx
温岭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