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10026800891/2023-958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农水〔2023〕11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发布单位:
-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登记号:
- JWLD65-2023-0002
- 关联类型:
-
关于印发《温岭市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温政办发〔2022〕52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现将《温岭市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4月28日
温岭市农业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地改革工作,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温政办发〔2022〕52号)精神,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新农业土地资源保障模式,优化农业投资发展环境,提高农业招商引资工作质量水平,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行为,全力推动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与农业标准地有机融合。到2025年全市建设农业标准地总面积10万亩,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每年向各镇(街道)下达农业标准地项目任务数。(项目认定细则见附件5,项目任务分解表见附件6)
二、确定相关标准
(一)合理确定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农业标准地要从供给端着力,充分结合我市农业用地现状,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类型与规模,从包括土地连片流转、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定位、土地用途管制、土地整治类项目后期管护以及政策处理等多情况合理确定净地标准(附件2),为项目招商引资提供基础条件。对经营100亩以上土地、且年产值达到3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小)镇等农业发展重点区域,鼓励采用农业标准地方式供地。根据农业标准地项目产业发展需要,可与净地捆绑安排一定比例的设施农业用地或配套建设用地。
(二)科学制定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要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粮食安全有保障四条底线,做到稳定耕地数量质量与保障土地流转各方利益相一致。对照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在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基础上,兼顾经营主体标准、生产过程标准和投入产出标准,综合考量主体资质、投入产出、规模年限、设施装备、能耗排放、生态环保、带动效益等确定控制性指标。
(三)科学制定农业标准地招商项目标准。根据控制性指标形成农业标准地招商项目标准(附件3和附件4)。同宗农业标准地栽培多种作物,主栽作物最低栽培数量不低于60%,相关控制性指标可分别参照执行,但种植范围不能突破。另外,农业标准地项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关强制性规定,限制畜禽养殖和非清洁水产养殖,限制种植明显不适合温岭自然条件和严重破坏耕作层的作物。重大项目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三、组建运营机构
各镇(街道)组建土地流转资产经营公司等(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做好农业标准地土地流转与改造升级,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业标准地储备量。资产经营公司对已流转的土地录入土地流转储备库,及时掌握辖区内土地流转情况。资产经营公司对流转的土地符合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的直接录入农业标准地储备库;对不符合净地标准的土地,做好改造升级,待符合净地标准后,再录入农业标准地储备库。市里建立农业标准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各镇(街道)及时报备录入已流转土地储备、符合净地标准土地储备、建成农业标准地情况,并对参与农业标准地经营主体进行综合评定,逐步形成互通共享的信息数据库。
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完善各镇(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促进农村产权平台交易,为农业标准地改革提供支持。
四、土地流转
在保持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用途属性不变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委托流转、整村流转、整畈流转等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集中连片有序流转,推行“连片流转+土地整治+农业标准地”模式,实现规模化经营。各镇(街道)要优先做好农业标准地土地流转工作,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增加农业标准地储备量,建立农业标准地项目储备库。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或土地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制度,可以在土地流转协议中设定保证金等保障土地流出方权益。农业标准地项目土地流转年限一般要求5年以上。妥善处置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衔接,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协议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后设置意向流转期,在符合法律法规等情况下,承包方可根据意向流转期优先续签土地流转协议,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前做好问题预案,灵活采取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等方式,妥善处理“夹心地”“插花地”等问题,确保农业标准地项目跨承包期平稳过渡,保障受让方、发包方、承包方“三方”利益。资产经营公司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对暂未招引项目的流转土地经营,可签订意向协议由原种植户经营,避免出现脱节抛荒现象。各镇(街道)根据农业标准地地块所处的交通区位、产业类型、耕地质量和基础条件等因素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土地流转片区指导价。
五、调查评定
根据相关指标要求,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对拟建农业标准地的区域内土地性质、耕地类型、产业状况、宜农地块等进行调查评定,在符合市农业产业总体规划前提下,提出农业标准地项目的产业定位,建立农业标准地调查评估,确定农业标准地项目的评定标准。
六、项目招引
各镇(街道)资产经营公司将已流转农业标准地在政务信息网或市、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平台公示,开展农业经营主体招引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招租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招投标取得农业标准地经营权。通过协议流转开展招引的,意向农业经营主体可依照标准地项目产业定位和控制性指标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前与各镇(街道)进行项目对接,根据意向经营主体报名实际,镇(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开展审查、对接,根据评审意见基础上可达成初步意向。
对尚未招引到经营主体的土地,各镇(街道)要做好意向招引工作,并将农业标准地项目备案表、项目可研报告、土地流转协议、投资建设协议、土地流转区位图、项目验收表、履约认定表等基础资料整理归档,确保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能最短时间完成招引工作。
七、签约建设
农业标准地项目竞得者与资产经营公司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签订流转协议和投资建设协议,对控制性指标、投资要求等进行约定,并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签约之后,农业标准地经营主体即可生产开发。项目正式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各镇(街道)要将农业标准地项目备案表(附件7)、项目可研报告、土地流转协议、投资建设协议以及土地流转区位图等资料整理报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
各镇(街道)要积极主动做好政策处理、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企业签约即可生产开发。各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登记注册、设施农业农用地备案等服务工作,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要加大业务指导,打造农业投资最优营商环境。
八、监管验收
各镇(街道)建立监督审核机制,对农业标准地改革中的标准确定、土地流转、调查评估、招商引资、签约供地、要素支持、服务保障、项目实施等进行全过程监管。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防范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农业标准地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责任。同时,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管。
各镇(街道)要严格做好招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项目投产后在约定期限内,各镇(街道)及时组织对项目的控制性指标进行履约认定。项目建设和履约认定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各镇(街道)将项目验收表(附件8)和履约认定表(附件9)报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项目实施一定时期后(当年生作物2年,多年生作物根据不同类型作物生产周期来确定),由各镇(街道)会同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农业标准地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要落实报送制度,每月末25日前各镇(街道)将农业标准地月信息报送表(见附件10)报送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汇总
九、评价奖惩
各镇(街道)构建农业标准地评价体系,建立农业标准地差异化考核奖惩机制。农业标准地项目,优先享受农业扶持政策。农业标准地项目经营主体严重违反农业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且拒不整改的,按合同约定承担法律责任。
十、要素支撑
(一)强化土地权限。设施农业用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优先保障农业标准地项目,形成与不同类别农业标准地、不同农业产业相匹配的多元化农用地格局。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7亩,保障设施农用地使用期限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的相一致。对达到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优质三产融合项目合法合规配套一定比例的设施农业用地或建设用地。
(二)强化资金扶持。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应结合农业标准地改革一体谋划、同步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小)镇等各级财政支持建设的产业类项目应优先落在农业标准地上,引导各类产业基金优先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标准地项目。重点保障农业标准地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智能化农业科技设施投入的补助,适当保障基础设施管护、旅游设施建设补助。完善财政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土地集中连片流转,对村集中连片流转耕地100亩及以上、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且新建为农业标准地项目的,按照《温岭市大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奖励村集体100元/亩的基础上,再给予村集体200元/亩奖励。在《温岭市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施行之前,已建成符合农业标准地要求的项目,被直接认定为农业标准地项目的,不享受新建农业标准地项目奖励。
(三)强化人才支撑。农业标准地项目是农业高质量发展平台,是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主战场,需加强乡村技术、建设、经营等专业人才和综合人才的培育、储备,配备高素质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并将农业标准地项目主体经营者优先列入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计划、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项目、浙江农艺师学院在职研修生培养项目等现代农业经营人才培育项目计划。
(四)强化农业机械化科技赋能。全面应用全程机械化技术,推进农业“机器换人”,推广节本增效措施,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生产效率。农业标准地项目中通过立项评审的农用连栋钢架大棚、玻璃温室、喷滴灌等农业设施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补助。
(五)强化金融支持。发挥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共同富裕联合体作用,强化金融对接服务,为农业标准地改革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积极开展金融支农模式探索。
(六)强化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依托“浙农田”等数字化平台,建设集成数字农田等农业标准地多跨场景应用。建立农业标准地数字化应用平台,按照控制性指标要求,构建农业生产标准化数据模型,指导经营主体科学投入生产要素,提高生产效率。
十一、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面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落实农业标准地改革四大体系,形成目标清晰、政策完备、流程规范、操作简便、风险可控、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专班重点抓好统筹协调、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制度落实,各镇(街道)重点做好项目谋划、土地流转、政策处理、基础设施、主体培育,确保承接的农业标准地的经营主体签约即可生产开发。
(二)考核评价。将农业标准地改革纳入市对镇(街道)“三新”农村共富目标责任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对各地工作推进、任务落实、政策落地等情况开展督查指导。
(三)宣传引导。将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纳入宣传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推动农村土地集中流转,广大农户积极参与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营造政府部门政策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
附件:1.农业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图
2.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清单
3.农业标准地招商项目标准清单
4.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5.农业标准地项目认定评分表
6.各镇2022年农业标准地项目任务分解表
7.农业标准地项目备案表
8.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表
9.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认定表
10.农业标准地工作月信息报送表
附件1
农业标准地管理操作流程图
附件2
农业标准地净地标准清单
内 容 | 标准要求 |
土地连片流转 | 1.土地流转手续合法有效。 2.土地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 3.土地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 4.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或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制度。 |
农业基础设施 | 以下内容达到基本生产作业要求: 1.土地平整。耕作田块实现田面平整,土体厚度、地面坡度符合耕作需要,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 2.土壤改良。土壤质地符合耕种要求,酸化土壤、污染土壤经修复后符合种植要求和相关规定。 3.灌溉与排水。水源充足,排灌设施完备,排渠深40厘米以上,排灌顺畅。泵站设置合理,能满足排灌需求。周边河道水系通畅,旱能灌、涝能排。 4.田间道路。田间道路成网,道路布局及机坡设置合理,能适应农机具上下田作业要求。稻园和菜园要求主机耕路路面宽3米以上,塘渣路基,砂石路面,骨干道路较长的应每隔一定距离建一个农机交汇点,路面宽增加至5米。地形复杂的果园应配备山地轨道。周边交通便利,道路要适应车辆和农机具进出。 5.农田防护。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居民点景观建设相协调。 6.农田输配电。农用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施能满足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求。 7.设施管理用房。选址合法合理,占地面积不得超出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外观设计、色彩风格简洁美观,与周边田园风光、自然环境相协调。 |
产业发展定位 | 1.符合产业规划,明确主导产业。根据当地自然资源、产业发展基础等条件和农业生产力、产业布局等规划,以产业集聚规模、比例均衡协调为原则,确定净地项目的主导产业,编制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 2.土壤符合清洁要求。 |
土地用途管制 | 1.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 2.明确耕地性质。 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其他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种植符合规定的单年生作物;一般农田主要种植符合规定的单年生作物和多年生作物。 |
政策处理情况 | 1.相邻地役权明确; 2.相关政策处理到位,无信访。 |
附件3
农业标准地招商项目标准清单
内 容 | 标准要求 |
主体资质 |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
投入产出 | 高于当地农业生产投入产出比平均水平。 |
规模年限 | 种植规模达100亩及以上,经营期限一般5年及以上。 |
设施装备 | 科技化、机械化水平较高,粮食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高于当地平均水平,设施种植面积达到一定规模。 |
生产技术 | 应用良种良法,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
能耗排放 | 农业能源消耗、农机排放符合环保相关规范。 |
生态环保 | 绿色防控、农产品安全、土壤质量和环境保护符合相关规范。 |
产后营销 | 有品牌建设,产品规范分级包装,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具有产品合格证。 |
带动效益 | 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能够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 |
附件4
农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
主导产业 | 内 容 | 标准要求 |
粮食 | 主体资质 |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
投入产出 | 亩均投入不低于2500元。亩均产出早稻和连作晚稻产量各40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产量550公斤以上。 | |
规模年限 | 粮食作物规模达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一般5年及以上。 | |
设施装备 | 粮食生产耕、种、收、植保、秸秆处理等农机装备保障水平达到92%及以上,烘干机械化率达100%。 | |
生产技术 | 1.应用良种良法。应用良种及先进适用栽培技术,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实行标准化生产。田无明显杂草,田埂无恶性杂草。 2.配备技术人员。100亩-300亩的需配备技术人员1名;300亩及以上的需配备技术人员2名,其中中级职称1名。主要管理人员要通过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能耗排放 | 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 |
生态环保 | 1.绿色防控。(1)物理防控。每百亩安装3盏杀虫灯,定时清扫虫灰。根据病虫发生情况设置诱捕器,安装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诱捕器,每亩各放置1个。(2)生物防控。主机耕道路、宽度0.8米以上的道路边,池塘周边应种植香根草和显花蜜源作物。香根草允许每隔4-5米种植1丛,显花蜜源作物需呈线性种植,优先选用芝麻、大豆、百日菊等兼具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作物。田埂留草,田埂上不使用除草剂,通过人工割草的方式,割除过长的杂草。(3)化学防控。按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同个生产周期不允许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特殊情况除外)。 2.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业投入品信息、农事记录完整,并存档2年以上(有专用档案柜)。配备二维码等追溯载体。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抽检。 3.土壤质量。鼓励种植绿肥、施用商品有机肥,全面应用配方肥。 4.环境保护。日常保持田园环境整洁干净,有一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用机具、物资堆放整齐有序,田间地头、沟渠边无垃圾,无废弃农膜,无废弃包装物。 | |
产后营销 | 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 |
带动效益 | 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 |
主导产业 | 内 容 | 标准要求 |
蔬菜 | 主体资质 |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
投入产出 | 1.大棚种植:设施种植首年亩均投入不低于2万元,年亩均产出1万元以上。 2.露地种植:年亩均投入不低于0.5万元。年亩均产出0.8万元以上。 | |
规模年限 | 蔬菜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一般5年及以上。 | |
设施装备 | 1.露地。(1)翻耕、整地,植保及节水灌溉等农机装备保障水平须达到85%以上;(2)配备中耕、培土、直播、育苗、移栽、收获、冷藏保鲜机械2种以上。 2.大棚。(1)采用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高效设施大棚;(2)节水机械灌溉率达到85%以上;(3)配备智能化设备(如肥水一体灌溉)。 | |
生产技术 | 1.应用良种良法。选择当前我市主推优良品种,或抗病、优质、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良种覆盖率100%。应用当前我市主推适用技术,主栽蔬菜作物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农事作业。 2.配备技术人员。需配备技术人员1名。主要管理人员要通过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能耗排放 | 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禁止露天焚烧。 | |
生态环保 | 1.绿色防控。(1)物理防控。露地每百亩安装3盏杀虫灯,定时清扫虫灰。大棚安装防虫网。根据不同害虫种类,设置相应的诱捕器和色板,每亩设置诱捕器1个、色板30-40张。(2)生物防控。插花种植显花蜜源作物,优先选用芝麻、大豆、秋葵等兼具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作物。(3)化学防控。按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同个生产周期不允许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特殊情况除外)。 2.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业投入品信息、农事记录完整,并存档2年以上(有专用档案柜)。配备二维码等追溯载体。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抽检。获得相应的农产品质量认证。 3.土壤质量。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化肥定额制。每年每亩商品有机肥施用量800公斤以上。 4.环境保护。日常保持田园环境整洁干净,有一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用机具、物资堆放整齐有序,设施大棚无破损,田间地头、沟渠边无垃圾,无废弃农膜,无废弃包装物。 | |
产后营销 | 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 |
带动效益 | 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 |
主导产业 | 内 容 | 标准要求 |
西甜瓜 | 主体资质 |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
投入产出 | 设施种植首年亩均投入不低于2万元,年亩均产出1.5万元以上。 | |
规模年限 | 西甜瓜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一般5年及以上。 | |
设施装备 | (1)采用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高效设施大棚;(2)节水机械灌溉率达到85%以上;(3)配备智能化设备(如肥水一体灌溉)。 | |
生产技术 | 1.应用良种良法。选择当前我市主推优良品种,或抗病、优质、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果园内主栽品种明确,良种覆盖率达100%,无检疫性病虫为害;应用当前我市主推适用技术。 2.配备技术人员。需配备技术人员1名。主要管理人员要通过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能耗排放 | 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禁止露天焚烧。 | |
生态环保 | 1.绿色防控。(1)物理防控。露地每百亩安装3盏杀虫灯,定时清扫虫灰。大棚安装防虫网。根据不同害虫种类,设置相应的诱捕器和色板,每亩设置诱捕器1个、色板30-40张。(2)生物防控。果园留草,无恶性杂草,不使用除草剂,通过人工割草的方式,割除过长的杂草。(3)化学防控。按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同个生产季节不允许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特殊情况除外)。 2.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业投入品信息、农事记录完整,并存档2年以上(有专用档案柜)。配备二维码等追溯载体。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抽检。获得相应的农产品质量认证。 3.土壤质量。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化肥定额制。每年每亩商品有机肥施用量700公斤以上。
4.环境保护。日常保持田园环境整洁干净,有一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用机具、物资堆放整齐有序,设施大棚无破损,田间地头、沟渠边无垃圾,无废弃农膜,无废弃包装物。 | |
产后营销 | 有品牌建设,产品规范分级包装,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 |
带动效益 | 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 |
主导产业 | 内 容 | 标准要求 |
果蔗 | 主体资质 |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
投入产出 | (1)大棚种植:设施种植首年亩均投入不低于2万元,年亩均产出7500公斤。 (2)露地种植:亩均投入不低于0.8万元,年亩均产出6000公斤以上。 | |
规模年限 | 果蔗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一般5年及以上。 | |
设施装备 | 1.露地。(1)耕、整地,植保及节水灌溉等农机装备保障水平须达到85%以上;(2)配备分级、收获、枝条粉碎、冷藏保鲜机械2种以上。 2.大棚。(1)采用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高效设施大棚;(2)节水灌溉农机装备保障水平须达到85%以上;(3)配备智能化设备(肥水一体灌溉)。 | |
生产技术 | 1.应用良种良法。选择当前我市主推优良品种,或抗病、优质、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果园内主栽品种明确,良种覆盖率达100%,无检疫性病虫为害;应用当前我市主推适用技术。 2.配备技术人员。需配备技术人员1名。主要管理人员要通过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能耗排放 | 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禁止露天焚烧。 | |
生态环保 | 1.绿色防控。(1)物理防控。露地每百亩安装3盏杀虫灯,定时清扫虫灰。大棚安装防虫网。根据不同害虫种类,设置相应的诱捕器和色板,每亩设置诱捕器1个、色板30-40张。(2)生物防控。果园留草,无恶性杂草,不使用除草剂,通过人工割草的方式,割除过长的杂草。(3)化学防控。按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同个生产季节不允许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特殊情况除外)。 2.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业投入品信息、农事记录完整,并存档2年以上(有专用档案柜)。配备二维码等追溯载体。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抽检。获得相应的农产品质量认证。 3.土壤质量。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化肥定额制。每年每亩商品有机肥施用量700公斤以上。 4.环境保护。日常保持田园环境整洁干净,有一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用机具、物资堆放整齐有序,设施大棚无破损,田间地头、沟渠边无垃圾,无废弃农膜,无废弃包装物。 | |
产后营销 | 有品牌建设,产品规范分级包装,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 |
带动效益 | 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 |
主导产业 | 内 容 | 标准要求 |
葡萄 | 主体资质 |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
投入产出 | 设施种植首年亩均投入不低于2万元,年亩均产出1200公斤以上。 | |
规模年限 | 葡萄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一般5年及以上。 | |
设施装备 | (1)采用钢架大棚等高效设施大棚;(2)节水灌溉农机装备保障水平须达到85%以上;(3)配备智能化设备(肥水一体灌溉)。 | |
生产技术 | 1.应用良种良法。选择当前我市主推优良品种,或抗病、优质、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果园内主栽品种明确,良种覆盖率达100%,无检疫性病虫为害;应用当前我市主推适用技术。 2.配备技术人员。需配备技术人员1名。主要管理人员要通过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能耗排放 | 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禁止露天焚烧。 | |
生态环保 | 1.绿色防控。(1)物理防控。露地每百亩安装3盏杀虫灯,定时清扫虫灰。大棚安装防虫网。根据不同害虫种类,设置相应的诱捕器和色板,每亩设置诱捕器1个、色板30-40张。(2)生物防控。根据生产需要,落叶果树或低幼龄果树间作或套种显花蜜源作物,优先选用芝麻、大豆、秋葵等兼具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作物。果园留草,无恶性杂草,不使用除草剂,通过人工割草的方式,割除过长的杂草。(3)化学防控。按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同个生产季节不允许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特殊情况除外)。 2.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业投入品信息、农事记录完整,并存档2年以上(有专用档案柜)。配备二维码等追溯载体。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抽检。获得相应的农产品质量认证。 3.土壤质量。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化肥定额制。每年每亩商品有机肥施用量700公斤以上。 4.环境保护。日常保持田园环境整洁干净,有一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用机具、物资堆放整齐有序,设施大棚无破损,田间地头、沟渠边无垃圾,无废弃农膜,无废弃包装物。 | |
产后营销 | 有品牌建设,产品规范分级包装,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 |
带动效益 | 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 |
主导产业 | 内 容 | 标准要求 |
其他水果柑等橘 | 主体资质 | 具备较强经营能力的市场主体或农户,近3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没有严重失信行为,没有发生严重亏损。 |
投入产出 | 设施种植首年亩均投入不低于1.5万元,年亩均产出1万元以上。 | |
规模年限 | 种植规模达100亩以上,经营期限一般5年及以上。 | |
设施装备 | 1.露天。(1)耕、整地,植保及节水灌溉等农机装备保障水平须达到85%以上;(2)配备分级、收获、枝条粉碎、冷藏保鲜机械2种以上。 2.大棚。(1)采用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高效设施大棚;(2)节水灌溉农机装备保障水平须达到85%以上;(3)配备智能化设备(肥水一体灌溉)。 | |
生产技术 | 1.应用良种良法。选择当前我市主推优良品种,或抗病、优质、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果园内主栽品种明确,良种覆盖率达100%,无检疫性病虫为害;应用当前我市主推适用技术。 2.配备技术人员。需配备技术人员1名。主要管理人员要通过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或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
能耗排放 | 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100%,禁止露天焚烧。 | |
生态环保 | 1.绿色防控。(1)物理防控。露地每百亩安装3盏杀虫灯,定时清扫虫灰。大棚安装防虫网。根据不同害虫种类,设置相应的诱捕器和色板,每亩设置诱捕器1个、色板30-40张。(2)生物防控。根据生产需要,落叶果树或低幼龄果树间作或套种显花蜜源作物,优先选用芝麻、大豆、秋葵等兼具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作物。果园留草,无恶性杂草,不使用除草剂,通过人工割草的方式,割除过长的杂草。(3)化学防控。按产品有关质量要求,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同个生产季节不允许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特殊情况除外)。 2.农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完整。农业投入品信息、农事记录完整,并存档2年以上(有专用档案柜)。配备二维码等追溯载体。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抽检。获得相应的农产品质量认证。 3.土壤质量。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以上,实施化肥定额制。每年每亩商品有机肥施用量700公斤以上。 4.环境保护。日常保持田园环境整洁干净,有一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农用机具、物资堆放整齐有序,设施大棚无破损,田间地头、沟渠边无垃圾,无废弃农膜,无废弃包装物。 | |
产后营销 | 有品牌建设,产品规范分级包装,有合适的销售渠道,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 |
带动效益 | 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建立联结机制;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 |
附件5
农业标准地项目认定评分表
镇(街道): 项目名称:
评分项目 | 计分权重 | 认定指标 | 分值 | 认定 得分 |
否决项 | 种植范围、流转面积、流转年限不符合相应要求的。 | 一票 否决 | ||
亩均投入 | 10分 | 符合控制性指标要求得满分;每降低5%,扣2分。 | 10分 | |
亩均产出 | 15分 | 符合控制性指标要求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 | 15分 | |
设施装备 | 15分 | 符合控制性指标要求得满分;每降低5%,扣1分。 | 15分 | |
生产技术 | 5分 | 应用良种良法,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 5分 | |
质量安全 | 10分 | 全程实行标准化生产 | 5分 | |
质量追溯体系完整 | 5分 | |||
能耗排放 | 5分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每减少1%,扣1分。 | 5分 | |
生态环保 | 10分 | 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标准,每减少1%,扣1分。 | 5分 | |
农药包装物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率达标准,每减少1%,扣1分。 | 5分 | |||
带动效益 | 10分 | 每百亩带动农户10户以上,每减少1户,扣0.5分。 | 5分 | |
每百亩带动村集体收入1万元以上,每减少0.1万元,扣0.5分 | 5分 | |||
经营管理 | 20分 | 经营主体信誉良好 | 5分 | |
管理机构健全,生产运行良好 | 5分 | |||
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台帐规范。 | 5分 | |||
产后营销规范 | 5分 | |||
总分 | 100分 | 100分 | ||
备注 | 1.本评分表总分100分,新增项目得分达85分以上、存量认定得分达80分以上,方能认定为农业标准地项目。2.某类作物没有某项控制性指标限制,则该类指标分值计入该类作物得分,如非食用农产品没质量安全要求,则质量安全分值计入非食用农产品得分。 |
认定人员签名:
附件6
各镇(街道)2023年农业标准地
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镇(街道) | 建设面积(亩) | 其中新增面积(亩) |
1 | 太平街道 | —— | —— |
2 | 城东街道 | —— | —— |
3 | 城西街道 | —— | —— |
4 | 横峰街道 | —— | —— |
5 | 城北街道 | —— | —— |
6 | 泽国镇 | 3000 | 1500 |
7 | 大溪镇 | 3000 | 1500 |
8 | 松门镇 | 5000 | 2500 |
9 | 箬横镇 | 6000 | 2500 |
10 | 新河镇 | 4000 | 1500 |
11 | 石塘镇 | —— | —— |
12 | 滨海镇 | 1200 | 600 |
13 | 温峤镇 | 400 | 200 |
14 | 城南镇 | 800 | 400 |
15 | 石桥头 | 800 | 400 |
16 | 坞根镇 | 800 | 400 |
总计 | 25000 | 11500 |
附件7
农业标准地项目备案表
项目名称 | 投资主体 | 联系人电话 | |||
项目地址 | 种植作物 | 规模面积(亩) | |||
类别 | 类标准地 | ||||
项目概况 介绍 | |||||
备案 意见 |
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此表于农业标准地项目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农水局备案。 2.附件:土地流转合同;投资建设协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流转区位图等相关图件。 |
附件8
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表
项目名称 | 投资主体 | 联系人电话 | |||
项目地址 | 种植作物 | 规模面积(亩) | |||
类别 | 类标准地 | ||||
建设时限 | 计划投资(万元) | 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验收意见
|
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9
农业标准地项目履约认定表
项目名称 | 投资主体 | 联系人电话 | |||
项目地址 | 种植作物 | 规模面积(亩) | |||
类别 | 类标准地 | ||||
履约认定意见
|
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10
农业标准地工作月信息报送表
镇(街道):(盖章) 报送时间: 填报人: 单位:亩、元
序号 | 项目建设方(经营主体) | 土地权 属方 (地址) | 土地 性质 | 土地面 积(亩) | 协议 年限 | 协议时间 | 协议方式 | 流转价格 | 种植主要作物 (控制性指 标作物类型) | 种植方式 | 联系人 及电话 | 标准地类别 (新建或存量 认定) |
备注 | 此表于每月末25日前报送市农水局。 |
抄送:台州市农业农村局。 |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