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后工作相关经费拟兑现事项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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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等资助标准及范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58号)、《关于印发<温岭市落实台州人才新政2.0版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温人才领〔2021〕1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引聚青年人才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建站经费补助、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补助和生活补贴等拟兑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 联系单位: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市行政中心616办公室 联系人:陈远略 联系电话:0576-86222500 附件:博士后日常经费补助及生活补贴拟兑现公示名单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博士后工作相关经费拟兑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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