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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3-05-17 17:48:28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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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发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0〕47号)和《关于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温政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温岭市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在区域内投资建设并开工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跨度不超过12个月),项目投资总额达30万元以上。

二、补助重点

重点支持企业利用ERP、MES、PLM、CRM、WMS等信息系统实施的经营管理、生产制造数字化改造项目。

三、需提供的资料

1.《温岭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技术路径、资金安排、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字数1000字以上);

3.软件(软硬集成)购置清单;

4.由销货单位开具的软件(软硬集成)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联)及相关购买合同;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单位2022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7.现场图片2-5张;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确保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印章,一式五份,在封面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手机等。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608室)。

2.相关材料请同时在“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填报(切换区划 选温岭市—项目申报—2023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相关表格在“温岭市门户网站—站群导航—温岭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和“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均可下载。

3.企业已获得市级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补助。


(联系人:陈清恩,电话:86111806)


附件:1.温岭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软件(软硬集成)购置清单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温岭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

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


是否查账征收


行业类别


注册地址


上年末情况

职工人数


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


税金


信息化投入额


利润总额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建设起止期限


计划总投资


实际投资额

(含税)


软件实际投资额(含税)


软件实际投资额(不含税)


软硬集成实际投资额(含税)


软硬集成实际投资额(不含税)


项目实施后效果

用人减少


劳动生产率提高

%

利润率提高

%

企业承诺

本公司承诺,此次申报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是经本公司慎重核实、整理后完成的,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企业名称(盖章)  

镇(街道)、开发区审核意见



附件2

软件(软硬集成)购置清单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序号

软件名称

版本(型号)

单价
(含税)

单价
(不含税)

数量

总价
(含税)

总价
(不含税)

发票号

发票日期

记账凭证

号码

一、软件部分













































小  计









二、软硬集成部分


































小  计









合  计(软件+软硬集成)











温经信〔2023〕3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红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