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7 17:48: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各镇(街道)经发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温岭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0〕47号)和《关于扶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九条政策》(温政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温岭市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在区域内投资建设并开工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跨度不超过12个月),项目投资总额达30万元以上。
二、补助重点
重点支持企业利用ERP、MES、PLM、CRM、WMS等信息系统实施的经营管理、生产制造数字化改造项目。
三、需提供的资料
1.《温岭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工作总结(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技术路径、资金安排、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字数1000字以上);
3.软件(软硬集成)购置清单;
4.由销货单位开具的软件(软硬集成)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发票联)及相关购买合同;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项目单位2022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7.现场图片2-5张;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确保与原件一致,所有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印章,一式五份,在封面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手机等。
四、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附电子文档)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数字经济和信息化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608室)。
2.相关材料请同时在“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网址:https://zqt.czj.zjtz.gov.cn)”填报(切换区划 选温岭市—项目申报—2023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相关表格在“温岭市门户网站—站群导航—温岭市经信局网站—通知公告”和“台州市财政局政企通平台”均可下载。
3.企业已获得市级同类扶持的,不再享受本专项的补助。
(联系人:陈清恩,电话:86111806)
附件:1.温岭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软件(软硬集成)购置清单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温岭市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
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企业基本情况 | 成立时间 | 是否查账征收 | ||||||
行业类别 | 注册地址 | |||||||
上年末情况 | 职工人数 | 主营业务收入 | 总资产 | |||||
税金 | 信息化投入额 | 利润总额 |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址 | 建设起止期限 | |||||||
计划总投资 | 实际投资额 (含税) | |||||||
软件实际投资额(含税) | 软件实际投资额(不含税) | |||||||
软硬集成实际投资额(含税) | 软硬集成实际投资额(不含税) | |||||||
项目实施后效果 | 用人减少 | 劳动生产率提高 | % | 利润率提高 | % | |||
企业承诺 | 本公司承诺,此次申报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是经本公司慎重核实、整理后完成的,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
企业名称(盖章) | ||||||||
镇(街道)、开发区审核意见 | ||||||||
附件2
软件(软硬集成)购置清单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序号 | 软件名称 | 版本(型号) | 单价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总价 | 发票号 | 发票日期 | 记账凭证 号码 |
一、软件部分 | ||||||||||
小 计 | ||||||||||
二、软硬集成部分 | ||||||||||
小 计 | ||||||||||
合 计(软件+软硬集成) |
温经信〔2023〕38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转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红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