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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15 11:28: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根据《温岭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温农水【2021】278号)文件有关要求,经评审,拟储备由温岭市大溪林吉华家庭农场承担建设的《林吉华烘干中心》项目、由温岭市泽国月耀家庭农场承担建设的《温岭市泽国月耀家庭农场果蔗产业提升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 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2日
四、 联系单位:规划计划科
五、 联系电话:0576—86101085
六、 联系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号,邮编:317500
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5月15日
附表: | |||
序号 | 镇(街道) | 项目名称 | 申报主体 |
1 | 大溪镇 | 林吉华烘干中心建设 | 温岭市大溪林吉华家庭农场 |
2 | 泽国镇 | 温岭市泽国月耀家庭农场果蔗产业提升项目 | 温岭市泽国月耀家庭农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