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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全市推开

发布日期:2023-04-04 10:28 作者:姚天 陶梦蝶 信息来源:温岭日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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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30日召开的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于日前正式出台《温岭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病种全部纳入“先打后补”范围。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拟在2025年全面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让免疫主体责任彻底回归养殖场户。

2021年12月,我省下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实施养殖场户自主选购疫苗、自行免疫以及财政直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免疫质量和效果,最大程度实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文件明确要求,从2023年起,原则上全省所有畜牧养殖县全面实行“先打后补”。为此,我市总结、吸取试点县(市、区)的成功方法和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先打后补”政策改革。

《方案》紧紧围绕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放开强制免疫疫苗经营,创新完善免疫方式,实行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疫苗实施免疫,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其他养殖场户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服务主体实施免疫,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在补助政策方面,2023年度参照浙江省2021—2022年度强制免疫疫苗中标价格,今后年度参照省级推荐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如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浙江省中标价格,则按实际采购价格补助。

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苗采购过程中,广大养殖场户可通过市场自行采购、政采云“兽医馆”或供应商采购等多种形式并举。规模养殖场补助资金原则上1年结算1次,第三方服务主体补助资金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职责,足额保障动物防疫资金,做好补助资金的审核、及时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防疫监管和解读宣传,对实施主体疫苗采购、免疫开展、信息上传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大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解读及宣传推广力度,确保广大养殖场户应知尽知,确保惠农政策到场到户。